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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2024-11-18 23:54:44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1月18日电 北京楼市又有新政策。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18日消息,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

  《通知》称,为贯彻落实国家工作部署,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二、对个人销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税、个人购买住房涉及的契税,按照《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4年第1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本市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根据《公告》规定,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通知》明确,根据《公告》规定,北京市适用与全国统一的个人购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积为14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14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通知》明确,本市享受契税优惠政策的具体操作办法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2024年12月1日前,个人销售、购买住房涉及的增值税和契税尚未申报缴纳的,符合《公告》和《通知》规定的可适用执行。

  值得一提的是,同日上海楼市也有新政策出台。11月18日,上海市住建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取消普通住房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一是明确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二是明确取消标准后相关个人住房交易税收事项。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分析,这次政策对老百姓影响是积极的,对其他一线城市也有积极影响。以上海为例,取消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后,与其挂钩的增值税和契税都会有所调整。例如,上海14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契税税率达到了最低1%的标准。买两套房子,相应的税费有明显的下降,过去买1000万元总价的房子,税费需要30万元,现在降低到10万元,直接减少20万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陈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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