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9日电 上市不满2年,科创板公司泽达易盛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是*ST紫晶之后第二家被立案调查的科创板公司。
泽达易盛19日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公司涉嫌欺诈发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公司和多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共计1.51亿元。公司可能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此外,上交所要求其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泽达易盛及多名责任人被罚1.5亿!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泽达易盛及相关人员涉嫌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在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一)《招股说明书》第八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隐瞒重要事实。
1.第一部分“财务报表”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涉嫌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泽达易盛通过公司或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浙江金淳)、苏州泽达兴邦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泽达)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6年-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2296307.13元,虚增利润186735305.01元。其中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35,573659.95元,占当年收入的49.28%,虚增利润22438194.83元,占当年利润的104.72%;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73888825.78元,占当年收入的59.67%,虚增利润37407625.16元,占当年利润的91.05%;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118039036.95元,占当年收入的58.36%,虚增利润61608464.11元,占当年利润的103.24%;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14794784.45元,占当年收入的51.87%,虚增利润65281020.91元,占当年利润的67.69%。
2.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招股说明书》第八节第十部分“资产质量分析”中披露泽达易盛“非保本非保收益理财产品”2017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7100万元,2018年12月31日账面余额14900万元,并记载“报告期各期,泽达易盛与杭南资产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杭商资产)签订了《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投资合同、《杭商望山三号私募基金》投资合同。”
经查,2017年,泽达易盛买入杭商资产5000万元私募基金产品,资金经杭商资产实际转入泽达易盛关联方。其中,泽达易盛与杭商资产签订《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金额3,000万元,实际转入未披露的关联方浙江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睿信)。浙江金淳与杭商资产签订《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金额2000万元,实际转入关联方杭州星宙电脑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星宙)。2018年,泽达易盛买入杭商资产8000万元私募基金产品,资金经杭商资产实际转入泽达易盛关联方。其中,泽达易盛与杭商资产签订《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金额5000万元,实际转入关联方浙江睿信。浙江金淳与杭商资产签订《杭商望山2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金额3,000万元,实际转入未披露的关联方杭州银硕佳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银硕佳元)。2019年,泽达易盛买入杭商资产7000万元私募基金产品,资金经杭商资产实际转入泽达易盛关联方。泽达易盛与杭商资产签订《杭商望山三号私募基金》基金合同,金额1000万元、3000万元、3000万元,实际转入关联方浙江睿信、银硕佳元。泽达易盛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上述关联交易。
(二)《招股说明书》第五节“发行人的基本情况”第八部分“发行人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中未按规定如实披露股权代持情况,涉嫌隐瞒重要事实。
《招股说明书》第五节第八部分称“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况”。经查,隋田力通过梅生持有泽达易盛600万股,通过杨鑫持有270万股,合计持有870万股,持股比例13.96%。泽达易盛未按规定如实披露上述股权代持情况。
二、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
1.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上市后,泽达易盛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金淳、杭州畅鸿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导致其披露的《2020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部分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152168610.58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59.51%,虚增利润82469210.34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88.97%。其中,泽达易盛通过与杭州天翼、公众信息、浙江鸿程、湖南冠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冠都)、湖南宝德自强计算机有限公司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113072192.39元,虚增利润57093786.93元。浙江金淳通过与公众信息、新一代专网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36303965.44元,虚增利润23598250.15元。杭州畅鸿通过与新一代专网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2792452.75元,虚增利润1777173.26元。
2.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关联交易。
2020年,泽达易盛、浙江金淳分别与鑫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鑫沅资产)签订《鑫沅资产鑫通1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鑫沅资产鑫福3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转入鑫通1号、鑫福3号合计1.2亿元。截至2020年12月31日,泽达易盛通过鑫通1号、鑫福3号合计将1亿元投向泽达易盛关联方杭州和鑫商盈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关联交易未按规定如实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二)《2021年年度报告》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
虚增营业收入、利润。2021年度,泽达易盛及其全资子公司杭州畅鸿签订虚假合同、开展虚假业务,导致其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中营业收入、利润部分存在虚假记载,虚增营业收入71043475.9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营业收入的21.59%,虚增利润26657786.15元,占当期报告记载的利润总额的56.23%。其中,泽达易盛通过与杭州天翼、杭州彦鹏科技有限公司、新一代专网、浙江钧信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北京中科路创科技有限公司、福州新势力信息工程有限公司、湖南冠都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62238917.60元,虚增利润25738186.23元;还通过与盈发信息科技(厦门)有限公司签订虚假托管协议,虚增托管费6726200.00元,虚减利润6726200.00元。杭州畅鸿通过与公众信息、新一代专网、金桥网络通信有限公司等开展虚假业务,虚增营业收入8804558.35元,虚增利润7645799.92元。
虚增在建工程。2021年,泽达易盛期末在建工程中,预付浙江观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浙江观滔)设备款42690600.00元。其中,预付浙江观滔36320600.00元设备款对应的在建工程没有对应实际成本发生,虚增在建工程36320600.00元。
《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显示,对上述违法行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林应,全面负责泽达易盛管理工作,对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同时作为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实施上述违法行为。
时任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应岚,对公司负有管理责任,对公司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主要责任,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时任董事刘雪松、时任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内审部负责人王晓亮,曾任职泽达易盛、时任杭州畅鸿项目部经理雷志锋,时任财务经理姜亚莉知悉或者参与涉案公告的证券发行文件、定期报告所涉违法行为,系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综合上述二项:
一、对泽达易盛(天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6,000,440元罚款;
二、对林应给予警告,并处以3800万元罚款;
三、对应岚给予警告,并处以1300万元罚款;
四、对刘雪松给予警告,并处以600万元罚款;
五、对王晓亮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六、对雷志锋、姜亚莉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
林应、应岚组织、指使上述行为,二人违法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林应、应岚分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刘雪松作为泽达易盛董事,知悉、参与财务造假行为,违法情节严重,对刘雪松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泽达易盛称,根据《告知书》告知的违法违规情况,公司可能触及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2.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中国证监会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上交所: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
同日,泽达易盛收到上交所监管工作函,上交所向其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泽达易盛应当维护公司正常运行,认真配合中国证监会及本所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二、泽达易盛应当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2.4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每五个交易日披露一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三、泽达易盛应当根据《科创板上市规则》第12.2.6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
四、泽达易盛应当根据《事先告知书》内容对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他信息披露文件进行自查,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的,应及时更正并披露。
上交所指出,泽达易盛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泽达易盛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续督导机构应当高度重视,严格遵守《证券法》《科创板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其他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泽达易盛主要从事信息化业务,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主要为市场提供医药流通、医药生产、医疗、农业等行业的信息化解决方案。
2022年三季报显示,泽达易盛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亏损4916.03万元,上年同期净利润3622万元,由盈转亏;营业收入6666.29万元,同比减少68.6%。
二级市场上,泽达易盛18日收报12.7元/股,下跌3.05%,市值11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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