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19日电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号19日消息,日前,国家电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高应云涉嫌受贿罪一案,由辽宁省沈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高应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沈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高应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担任国家电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副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前,高检网于11月3日通报,国家电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高应云涉嫌受贿一案,由辽宁省沈阳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沈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沈阳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高应云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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