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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确建设用地减量目标 每年不低于15平方公里

2018-11-21 18:29:34 澎湃新闻

  上海明确建设用地减量目标,每年减量任务不低于15平方公里

  11月21日,《关于本市全面推进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的若干意见》(简称“高质量用地政策”)正式对外发布。政策从上海的土地资源现状出发,致力于“向存量要空间、以质量促发展”,提高土地利用绩效。

  澎湃新闻从“高质量用地政策”中了解到,上海低效建设用地将继续减量化,并明确了未来两年的任务目标。相较于前三年的减量目标,减量任务翻了个倍。

  按照计划,2018至2020年,上海全市每年减量化任务不低于1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减量不低于12平方公里。

  而此前发布的建设用地减量化行动指出,2015年~2017年建设用地减少20平方公里,其中2015年减少7平方公里。

  据悉,2013年,上海确定了总量锁定、增量递减、存量优化、流量增效、质量提高“五量调控”的土地利用基本策略,并在全国率先提出建设用地“减量化”的目标要求:对城市开发边界外的现状低效建设用地(违法工业用地和零散宅基地),通过拆除复垦等土地整治工作,使之恢复为农用地或生态用地。2015年~2017年,上海开展了第一轮减量化3年行动。

  按照上海规土局发布的信息,截至2017年底,上海市实际完成低效建设用地减量化28平方公里(其中“198区域”减量化22.7平方公里,其余为零散宅基地)。

  “以减定增”,建设用地减量每年不低于15平方公里

  “高质量用地政策”指出,大力推进建设用地减量化。结合产业结构调整、环境综合治理、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着力推进城市开发边界外建设用地减量化工作。

  按照计划,2018至2020年,上海全市每年减量化任务不低于15平方公里,其中工业用地减量不低于12平方公里。年度减量化任务依据各区剩余规划建设空间、年度新増建设需求以及减量潜力等情况分解下达。完善减量化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市级资金补贴标准,加大国资企业用地腾退力度。

  另外,要求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主要依靠减量化和低效盘活产生的建设用地流量有效保障发展。用好极有限的净増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保障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项目用地指标。建立市、区协同的空间指标管理办法,重点保障市重大工程市政、公益、民生、重点产业、乡村振兴等方面的项目落地。按照以减定増”的原则,区级项目所需用地指标均与减量化工作挂钩,由各区安排落实。探索建立指标平移等机制,多渠道、多方式保障各类用地的合理需求。

  好资源给好企业,建立低效用地倒逼机制

  在上海市规土局副局长岑福康看来,土地的低效利用实际上是土地资源当中最大的浪费。低效产业用地是目前上海土地利用绩效不平衡的一个突出表现。低效产业用地是一个公认的土地利用问题。因此,建立土地全生命周期的用地绩效和退出机制,构建产业用地低效利用的倒逼机制,促进低效用地盘活和有效利用。

  此次的“高质量用地政策”在支持实体经济,服务民营、外资、国资共同发展方面提出了五条存量土地盘活路径,包括收储、转型、提容、节余转让、低效退出,进一步创新利益平衡机制,丰富盘活政策路径,调动各方将盘活存量产业用地的积极性,建立低效用地倒逼机制,引导土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大向存量要空间的力度。

  在具体措施方面,岑福康表示,一是开展低效的认定。即找出低效利用土地。明确产业发展的标准,开展资源利用效率的评价,认定低效产业用地。二是建立倒逼机制,实施以税节地等财税、用能、环保、金融等差别化措施,严格管控准入措施,这次“双高意见”就是要把好的资源配给高效率、高效益的企业。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不仅仅是产业方面的政策,而且是包括财税、用能、环保、金融政策的组合拳,尤其是税收方面正在进行积极的探索。三是完善用地政策,明确转型开发、提升能级、节余转让、收购收储等政策,深化盘活退出工作路径。四是明确工作推进机制,建立以区政府为主体,产业、规土等部门协同推进,市政府完善考核激励机制,进一步强化各区向存量要空间的发展导向。

  产业用地可弹性年期出让,推进先租后让试点

  在优化产业用地利用方式方面,明确高质量产业用地的绩效标准,建立产业绩效和资源利用效率评价制度,差别化配置公共资源要素。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强化产业绩效导向,实行产业用地全要素、标准化出让,试点产业用地先租后让。实行产业用地地价与产业绩效挂钩,在地价底线管理原则下,由区政府根据产业项目的绩效、能级等情况,综合研究确定产业用地出让价格。

  在产业用地供应政策方面,包括“带产业项目”全要素标准化出让的供地模式,弹性出让年期和先租后让的用地方式,实行底线管理并与产业绩效挂钩的用地价格,以全生命周期用地绩效评价和土地退出为核心的管理机制,以园区平台、领军企业为重点的差别化政策。

  岑福康称,推进先租后让试点,先租赁土地给企业,等企业发展到一定的规模再考虑出让,这样对产业用地的成本是大幅下降的,这种方式对于先期创业成本是切切实实的支持。只要真的是搞实体产业的,应该是欢迎这种方式的。

(编辑:张澍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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