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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诉讼进展未及时披露,越博动力收监管函,年内股价跌近四成

2022-11-22 17:11:2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1月22日电 未及时披露诉讼进展事项,南京越博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越博动力)22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监管函。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截图来源:深交所网站

  监管函提到,越博动力2022年11月16日披露的《关于补充诉讼事项的公告》显示,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于 2022年9月1日向公司出具传票及应诉通知书,因民间借贷纠纷,湖北汇天隆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偿还借款本金、借款利息、违约金等费用合计41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2.68%;10月20日,法院就上述事项出具民事调解书。针对上述诉讼及进展事项,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11月16日才补充披露。

  深交所认为,越博动力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5.1.1条和第8.6.3条的规定。

  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中新经纬注意到,越博动力11月8日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要求其说明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是否存在缺口、是否出现流动性风险及信用违约风险等。

  越博动力曾在4日公告,因公司未按约在2022年6月21日向江苏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资产”)支付债务重组补偿款构成违约,江苏资产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公司向其支付5420.83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深交所要求越博动力结合公司的货币资金现状、经营现金流量情况、未来资金支出安排、未清偿到期债务情况、公司融资渠道和能力等,说明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是否存在缺口,公司是否出现流动性风险及信用违约风险,公司拟采取及已采取的应对措施。

  此外,深交所还要求截至回函日公司主要银行账户是否存在被冻结情形,前述银行借款的主要情况,包括借款方、借款期限、利率、到期时间、是否逾期,并说明前三季度亏损原因及合理性,亏损趋势是否将持续,公司生产经营是否正常进行,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季报显示,2022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6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6亿元。截至2022年三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442.47万元,短期借款余额为6.49亿元,净资产为1240.32万元。

  越博动力22日收盘报11.76元/股,跌幅2.49%。据同花顺iFinD数据,越博动力年内股价已跌39.31%。(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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