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5日电 仁东控股25日公告,董事长霍东等人申请辞职。
公告提到,出于个人原因,霍东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职务,赵佳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霍东及赵佳均不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
二人的辞职申请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目前,霍东和赵佳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霍东辞职后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仁东控股还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刘春阳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春阳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因刘春阳辞职,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之前,刘春阳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值得一提的是,3月25日,仁东控股公告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19年年度、2020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未按规定及时披露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证监会对霍东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
8月14日,仁东控股公告了深交所对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决定。其中提到,董事长兼代董事会秘书霍东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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