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1月25日电 湖南证监局网站25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株洲冶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冶集团)时任副总经理谈某飞妻子邓静内幕交易被罚款50万元。
具体看,2023年3月30日,湖南有色金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有色集团)、株冶集团、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等相关人员,在长沙商讨株冶集团收购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口山集团)持有的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铜业)100%股权项目的初步交易方案,中信建投现场汇报文件载明,此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2023年4月23日下午,株冶集团召开第一次临时党委会,会议材料载明“2023年内,上市公司通过现金方式购买水口山集团持有的五矿铜业100%股权”“本次现金收购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参会人员有株冶集团时任副总经理谈某飞等人。
2023年11月30日,株冶集团发布《株冶集团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称株冶集团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水口山集团购买其持有的五矿铜业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五矿铜业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株冶集团拟收购水口山集团持有的五矿铜业100%股权事项,属于《证券法》第八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重大事件,在公开前属于《证券法》第五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内幕信息。内幕信息敏感期起点不晚于2023年3月30日,公开于2023年11月30日。谈某飞时任株冶集团副总经理,参与了此次交易事项,是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时间不晚于2023年4月23日。
邓静与内幕信息知情人谈某飞是夫妻关系,共同居住。
“谈某来”国泰君安证券账户于2022年4月21日开立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株洲长江南路证券营业部,谈某来是谈某飞的弟弟。“谈某来”国泰君安证券账户交易“株冶集团”股票的手机号是15×××59,该手机号由邓静实际使用。邓静亦承认“谈某来”账户交易决策和下单操作均由她本人作出。
“谈某来”账户在2023年5月24日买入5000股,成交金额40000元。2023年5月25日卖出5000股,成交金额39750元;2023年9月27日买入10300股,成交金额81370元。2023年10月13日卖出10300股,成交金额80649元。2023年10月13日、10月17日、10月18日、11月2日共买入40400股,成交金额312678元。公告后全部卖出,获利金额66371.27元。
湖南证监局指出,账户交易明显异常。
一是邓静交易时间与谈某飞知悉内幕信息的时间高度吻合。“谈某来”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前未交易过“株冶集团”股票,谈某飞知悉内幕信息时间不晚于2023年4月23日,在该时间之后邓静控制“谈某来”账户开始交易“株冶集团”股票。
二是邓静交易“株冶集团”的时间与内幕信息高度吻合。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邓静控制“谈某来”账户交易“株冶集团”股票,公告后全部卖出,证券交易行为与内幕信息的形成、变化和公开时间高度吻合。
湖南证监局认为,邓静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五十条、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结合当事人对调查工作的配合情况,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没收邓静违法所得66371.27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