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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怀来供暖公司违规收费续:当地住建部门领导被停职

2019-11-27 17:33:0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27日电 27日,中共张家口市委宣传部微信号“张家口发布”通报了关于“国办督查室通报怀来县供暖问题”的处理进展情况。

  通报称,11月25日,国办督查室通报“怀来县供暖公司无证经营且多年违规收取高额‘报停费’”。对此,张家口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责令怀来县立即整改。

  怀来县对此做出了深刻检查,决定:

  一、对供暖公司违规收取的报停费,令其限时退还住户。截至目前,已退还约200户。

  二、对无证经营的供暖公司进行整改,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

  三、责令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停职检查;免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职务;免去东花园镇分管领导职务;对其他责任人调查处理。

  四、迅速对全县所有供暖公司进行全方位、地毯式检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据中国政府网25日消息,近日,北方地区逐步降温,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连续收到群众反映冬季取暖方面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立即派员赴河北省、山西省有关地方进行明察暗访。督查发现河北省张家口市怀来县有关部门监管失职,供暖公司无证经营且多年违规收取高额“报停费”。

  暗访发现,2014-2018年,怀来县佳能热力有限公司、河北新阳京北供热服务有限公司先后向怀来县东花园镇站前、新民居、上湖郡3个小区居民按照供暖费的50%收取“报停费”。根据2014年怀来县物价局下发的《怀来县集中供热申请暂不用热热费补偿标准规定》,集中供热申请暂不用热热费补偿标准为当年供暖费的20%。群众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反映该问题。直到2019年供暖季,河北新阳京北供热服务有限公司仍将“报停费”划分为供暖费50%、20%两档,要求按20%申请的居民签订因停暖造成损失自行负责的霸王条款,并表示2018年按照50%收取的“报停费”不予退还。督查组同时发现,怀来县佳能热力有限公司负责供暖期间,一直未取得《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2018年接手供暖的河北新阳京北供热服务有限公司,直到2019年9月2日,才取得怀来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划定电集中供热经营区域范围的批复》,但截至11月17日督查时,仍未取得《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为无证经营,违反了《河北省供热用热办法》第十六条“从事供热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并按供热企业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供热”。(中新经纬APP)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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