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结果都能互认吗?国家卫健委:尊重疾病诊疗规律和医生临床决策权
11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首诊和转诊服务、推进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有记者提问:医院之间检查结果互认的原则是什么?是否存在不能互认的情况?原因是什么?
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司司长焦雅辉介绍,在临床诊疗的过程中,检查检验结果会因为患者正常的生理代谢、病情发展而发生变化。类似这样的情况,在临床上还是很多的。这就是其中一个原因,有生理代谢的周期,病情发展变化的因素。
另一方面,检查检验的设备、试剂参数是有差异的。由于仪器设备本身的因素,也会影响到检查的结果能不能够互认。 因此,即便是同一个项目,比如同样都是CT检查,同样都是血常规检查,可能有的患者结果可以互认,有的就不能互认。其中,谁的能认、谁的不能认要根据病人的情况来决定,由医生来进行判断。这也是为什么有的群众看病时同样的项目有时候认、有时候不认,这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所以,制度设计的过程中确定了“以保障质量安全为底线,以营造适宜制度环境为重点,以区域信息平台建设为依托,以便利患者为导向,以满足诊疗需求为根本,以接诊医师判断为标准”的这样一个互认原则。对此,我们要客观地看待,尊重疾病诊疗的客观规律,尤其要尊重医生的临床决策权。 (李佳悦 视频制作 岳子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