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11月28日电 因信披违规,隆平高科被责令改正,董事长刘志勇等被监管谈话。
隆平高科11月28日晚间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当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相关人员采取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的决定》(〔2025〕44号,以下简称《决定》)。
《决定》显示,经查,湖南证监局发现隆平高科存在以下事项:
(一)未在2021年至2024年年报中披露《湖南隆平高科耕地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二)未在2023年至2024年年报中披露《福建科力种业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业绩承诺事项及具体履行情况。
湖南证监局指出,上述事项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中国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中国证监会公告〔2022〕16号)第十条、《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2025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十条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中国证监会公告〔2021〕15号)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刘志勇、董事会秘书胡博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和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隆平高科采取责令改正监督管理措施,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监管谈话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同日(11月2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袁隆平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指出,隆平高科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7.7.6条第四款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隆平高科1999年成立,2000年在深交所上市,是由袁隆平院士作为主要创始发起人设立的现代种业企业。
业绩方面,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41亿元,同比下降1.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6.64亿元,亏损同比扩大39.62%。
二级市场上,隆平高科28日收涨0.21%报9.68元/股。(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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