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担任黄河开发集团债券受托管理人未履职尽责,东兴证券再收警示函
11月29日早间,甘肃证监局发布公告,对东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根据公告,本次公告事涉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两个债券项目。黄河开发集团未按照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债券募集资金,而东兴证券作为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职尽责。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这已非东兴证券投行首次受到监管关注。今年3月底,作为泽达易盛保荐机构,东兴证券因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7月,东兴证券两名保代因在IPO保荐过程中未勤勉尽责而被出具警示函,但该次处罚仅点名了保代,而未涉及东兴证券公司层面。
债券发行人也一并受罚
甘肃证监局表示,经查,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的“22兰旅02”“22兰旅03”公司债券合计6.46亿元,于2022年9月~2023年2月期间未按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用途使用。
东兴证券作为“22兰旅02”“22兰旅03”的受托管理人,未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履职尽责,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因此,甘肃证监局对东兴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债券受托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公正履行受托管理职责,不得损害债券持有人利益。”另外,“在债券存续期内监督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也是作为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之一。
此外,兰州黄河生态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集团董事长张永才、副总经理周宁也被出具警示函。甘肃证监局指出,张永才、周宁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因此一并受罚。
多事之秋,今年前三季度投行收入下滑超五成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东兴证券投行遇到多事之秋。自从泽达易盛欺诈发行事发之后,公司投行业务已非首次受罚。
今年3月31日晚间,东兴证券发布公告,因在执行泽达易盛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中,涉嫌保荐、承销及持续督导等业务未勤勉尽责,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
根据证监会调查,泽达易盛财务造假长达六年,但包括东兴证券在内的中介机构很长时间并未发现问题。在上市后,东兴证券两名保代在进行2021年度持续督导后,也未发现问题,并出具了《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目前泽达易盛已强制退市。今年9月21日,东兴证券发布公告,公司与其他中介机构及相关当事方共同出资3.4亿元设立泽达易盛事件赔付专项资金账户,通过司法调解等高效方式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并向证监会申请适用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这一消息被解读为泽达易盛对东兴证券影响或已逐渐可控。
此外,今年6月底,东兴证券两名保代覃新林、卢文军,因在保荐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过程中,未勤勉尽责履行相关职责,未对发行人原员工陈某某部分银行及证券账户的控制关系认定获取充分证据,未发现该部分银行账户存在收到发行人客户、供应商或其关联方多笔大额资金转入的情形,也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
上述凯金能源IPO申请于2022年10月14日被证监会终止审查,但东兴证券两名保代仍收到了罚单。
业绩方面,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东兴证券投行净收入为3.92亿元,同比下滑54.65%。根据东兴证券11月中旬在接受调研时的表态,目前公司在审IPO项目(含上证主板、深证主板、创业板、科创板)13家。公司将认真按照监管要求完善工作机制,高度关注在审项目的舆情状况,并按照交易所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