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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时代一审获胜,中航锂电:目前无需赔偿,将上诉

2022-12-01 10:47:4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1日电 对于宁德时代诉讼的一审判决结果,中航锂电(洛阳)有限公司在微信号发布声明称,将提出上诉。

  11月30日,有报道提到,宁德时代起诉中航锂电(洛阳)的专利侵权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宁德时代取得胜诉,获赔金额1416万元。

  中航锂电在12月1日发布的声明中提到,收到福州中院作出的宁德时代诉本公司和福州动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一审判决(涉诉专利为“动力电池顶盖结构及动力电池”,ZL201520401861.0)。

  声明提到,动力电池的技术进度和产品迭代速度快,公司产品均已采用更先进的技术,与涉诉专利的早期技术完全不同,已不存在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涉诉型号产品的情形。因此,福州中院一审判决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任何影响。

  声明提到,本次福州中院的一审判决,并非终审生效判决,公司将在上诉期内就该一审判决向最高院提出上诉。同时,公司于2021年10月收到福州中院送达的起诉状后,即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涉诉实用新型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目前该涉诉实用新型专利有效性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审理中。因此,公司目前无需就福州中院一审判决支付赔偿金。

  对此,中新经纬对宁德时代发采访函询问如何评价、后续如何应对,截至发稿,宁德时代尚未回复。(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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