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准许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业务的网站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编号:10120220005
中新经纬>>金融>>正文

保险业协会:“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

2024-12-03 19:51:13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3日电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网站3日发布《关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等的风险提示》称,近期,多地投诉反映,社会上一些非保险公司销售机动车辆安全统筹服务产品及开展类似业务(以下简称“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

  为保障广大车主合法权益,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就“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等存在的风险提示如下。

  一、“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保护。保险业属于特许经营行业,“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不是保险业务,经营此类业务的公司未依法取得保险业务经营许可。此类以“XX统筹”“XX互助”“XX联盟”为名与车主所签订的安全统筹业务合同不是保险合同,相关权益无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得到保障。

  二、“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经营者失信风险大。此类业务经营者不是持牌保险机构,相关业务缺乏严格的偿付能力、准备金、消费者保护等监管约束,很容易出现资金链断裂、“跑路”等现象。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主可能面临无法获得或无法足额获得赔偿的风险。

  三、投保人可利用多种手段查验确认保险合同。广大车主可通过“金事通”APP查询名下合法有效的车险保单信息,核验是否由具备合法资质的保险公司承保,也可向保险公司官方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确认,以保障自身合法保险权益。

  四、根据自身需求向合法的保险公司投保。请车主提高自身风险管理意识,在参保前认真辨别、仔细斟酌、理性选择,全面客观掌握“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风险。车主可根据自身风险保障需求,及时向合法经营车险业务的保险机构投保机动车辆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五、多方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保险机构和保险从业人员有参与“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情况的,可通过拨打各地12378热线等方式向金融监管部门反映。各保险公司如发现有外部企业或人员利用保险公司名义开展“机动车辆安全统筹业务”的,要及时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利益。(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广告等商务合作,请点击这里

未经过正式授权严禁转载本文,侵权必究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5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