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12月5日电 12月5日,天山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天山股份”)发布公告称,子公司根据企业自查情况,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约6185.58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子公司已将上述税款及滞纳金缴纳完毕,本次涉税事项不涉及行政处罚。
谈及对公司影响,天山股份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上述补缴税款及滞纳金事项不属于前期会计差错,不涉及前期财务数据追溯调整。子公司补缴上述税款及滞纳金将计入2025年当期损益,预计将影响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约6185.58万元,最终以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本事项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财报显示,天山股份主营业务为水泥、熟料、商品混凝土和骨料的生产及销售。
2025年前三季度,天山股份实现营收549.38亿元,同比下降10.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81亿元,较上年同期大幅减亏68.50%。
12月5日,天山股份收涨0.35%报5.73元/股,总市值407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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