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产经>>正文

文旅部拟允许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演出经纪机构

2019-12-06 18:27:02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6日电 据文化和旅游部网站6日消息,文化和旅游部近日发布《文化和旅游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演出市场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允许在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

  据了解,《通知》针对演出市场存在问题,主要从加强演出活动管理、规范演出票务市场秩序、加强演出新业态管理、激发演出市场活力、强化演出市场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等六个方面加以规范。

  在加强演出活动管理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加强对重大敏感演出题材的内容审核,明确对音乐节庆类、沉浸式演出、小剧场、旅游演艺等经营业态的监管重点,同时提出由文化和旅游部建立内容审核专家咨询制度,加强审批指导。

  在规范演出票务市场秩序方面,《通知》明确要求演出举办单位、演出票务经营单位按规定做好有关票务信息公开。以涉外营业性演出、大型演唱会以及有较高知名度的演员参演的演出活动为重点,定期发布重点营业性演出目录指导各地提前预防。提出进一步提高重点演出门票销售比例,规范工作用票、赠票的要求,加强票源流向监管。提出探索建立全国统一的演出票务监管服务平台,推动票仓公开透明。

  在加强演出新业态管理方面,《通知》明确提出坚持包容审慎监管的理念,加强对营业性演出网络直播和虚拟形象类演出管理,明确对演出录播管理提供内容指导服务。

  在激发演出市场活力方面,《通知》明确提出落实“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落实《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有关规定,允许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中方控股的合资文艺表演团体,允许在全国范围设立外商独资的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扩大吸收外资,充分激发市场活力。

  在强化演出市场主体责任方面,《通知》分别对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经营单位以及各级演出行业协会提出要求,落实内容管理、安全生产等主体责任,加强行业自律,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在完善工作机制方面,《通知》明确要求加强与宣传、外事、公安、统战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协同监管。完善营业性演出经营主体黑名单制度,加强信用监管。要求各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加强组织宣传,落实工作责任。(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