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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取得孙公司100%股权不足两月交出控制权,机器人收函:合理吗

2022-12-06 17:16:35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6日电 针对取得孙公司100%股权不足两月交出控制权等事项,深交所向机器人下发关注函,要求对出售股权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等作出说明。

  关注函显示,12月5日,机器人披露《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引入战略合作方的公告》等公告,公司拟以107250.00万元的交易价格,向苏州聚源振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17家企业转让全资子公司苏州新施诺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施诺”或“标的公司”)共计65%的股权。本次转让完成后,机器人持有苏州新施诺35%的股权,苏州新施诺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苏州新施诺成立于2022年10月,主要资产为韩国SYNUS Tech Co.,Ltd.(以下简称SY公司)100%股权以及部分专利、技术。

  关注函指出,2022年10月,机器人通过收购,对参股公司SY公司的持股比例提升至100%。机器人10月17日回复关注函称,收购SY公司“符合公司在面板与半导体装备业务领域的整体战略布局。未来,公司将充分运用上市公司平台优势,整合内外部优质资源,拓展业务规模,力争实现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对此,关注函要求机器人结合前期收购背景、目的,说明公司在取得SY公司100%股权后,短时间内又出售SY公司股权且不再拥有其控制权的原因、必要性及合理性,是否符合公司面板与半导体装备业务发展战略,并说明前次收购及本次出售的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本年度损益的具体影响。

  另外,公告显示,苏州新施诺最新评估值为135816.00万元,评估增值38.58%;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交易以苏州新施诺估值165000万元为定价依据。而在2022年11月,SY公司100%股权评估值为89807.70万元,专利技术评估值为8,197万元。

  关注函要求机器人合本次交易定价的作价依据、形成过程,补充说明交易定价明显高于评估值的原因、合理性,以及交易定价的公允性。结合本次评估与前期SY公司评估的评估主体差异、评估主体资产与业绩变化,以及在评估方法、主要假设、重要参数选择等方面的主要差异,补充说明两次评估值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并补充披露本次交易的评估报告。

  根据机器人公告,苏州新施诺成立于2022年10月9日。

  历史交易情况信息显示,2022年10月8日,机器人收购沈阳新松投资60%的股权,并通过沈阳新松投资间接持有SY公司80%股权。

  10月14日,机器人全资子公司沈阳新松投资完成对SY公司剩余20%股权的收购,SY公司成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11月10日,机器人全资子公司苏州新施诺与全资子公司沈阳新松投资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苏州新施诺以89807.70万元的价格收购沈阳新松投资所持有的SY公司100%的股权。交易完成后,SY公司仍是机器人全资孙公司。

  Wind信息显示,机器人公司的机器人产品线涵盖工业机器人、洁净(真空)机器人、移动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及智能服务机器人五大系列。

  Wind截图

  经营业绩方面,2019年至2021年,机器人净利润连续下降,同比降幅分别为34.81%、235.10%和42.12%。其中,2020年净亏损3.96亿元,2021年净亏损5.62亿元。

  2022年前三季度,机器人仍未摆脱亏损,前三季度净亏损2.06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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