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8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8日消息,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下称:汉口银行重庆分行)被罚款19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信贷资金被挪用;贷款“三查”不到位;国内信用证业务贸易背景不真实;浮利分费;员工行为管理不到位。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决定:
一、对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罚款190万元;
二、对时任汉口银行重庆九龙坡支行行长梁蕾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
三、对时任汉口银行重庆分行公司业务部主管兼业务拓展二部负责人卢芸警告。
图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官网介绍,汉口银行成立于1997年12月,是一家总部位于武汉的城市商业银行。现有各类分支机构204家,机构实现湖北市州全覆盖,设有重庆分行,发起组建阳新、枝江村镇银行。(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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