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股市>>正文

因财务等信披违规,国民技术被责令改正

2019-12-09 13:25:46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9日电 据深圳证监局网站9日消息,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民技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深圳证监局指出,根据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对国民技术下属子公司深圳市斯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斯诺实业”)2018年商誉减值事项开展专项检查。经查,国民技术存在以下问题:

  一、资产组的划分与营运资金预测前后标准不一致。国民技术在认定斯诺实业与商誉相关的经营性资产组时,将鲍海友、李惠军、谌江宏、蔡虹等4名斯诺实业原股东共计4.25亿元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经营性负债,纳入资产组,但在预测斯诺实业未来营运资金时,剔除了该笔负债对未来现金流量的影响,导致资产组的可回收金额与其账面价值的确定基础不一致。

  二、未考虑资产减值损失对资产组现金流量的影响。国民技术预测资产减值损失的基础是公司历史坏账准备金额,在采用收益法预测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时,未将对现金流量没有影响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加回。

  三、国民技术未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第十九条第二十三项的要求,在2018年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也未披露前述信息与形成商誉时的信息存在的差异及其原因。

  深圳证监局表示,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第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国民技术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国民技术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改正:

  一、国民技术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切实做到敬畏市场、敬畏法治、敬畏专业、敬畏投资者,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内部信息管理流程,加强信息披露管理,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国民技术应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重新评估斯诺实业2018年商誉减值金额并对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并补充披露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参数及其确定依据等信息。(中新经纬APP)

(编辑:徐世明)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