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2月14日电 据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消息,14日,中国商务部国际贸易谈判代表兼副部长傅自应与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签署《货物贸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2019年1月1日起,原产于香港的货物进口内地将全面享受零关税。
《协议》在原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基础上,引入以产品在香港的附加价值为计算基础的一般性原产地规则(即“一般规则”),容许现时未有“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的产品,只要在符合“一般规则”的情况下,便可以零关税进口内地。

资料图 来源:中新网
据悉,上述《协议》是中国商务部与香港特区政府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下简称《安排》)框架下签署的新协议。《安排》是内地与香港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涵盖四大范畴,分别为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投资及经济技术合作。
《协议》还确立便利贸易的原则,包括明确双方在有关范畴便利两地贸易、简化海关程序、提高有关措施透明度和加强双方合作等承诺。
同时,《协议》设有粤港澳大湾区贸易便利化措施,根据《协议》,珠三角九市将与香港采取的贸易便利化措施。这九市分别为:广州市、深圳市、珠海市、佛山市、惠州市、东莞市、中山市、江门市及肇庆市。(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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