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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者汽车集团被浙江证监局警示

2023-12-15 08:41:07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15日电 浙江证监局14日披露《关于对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浙江证监局指出,经查,截至2023年5月16日,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银行)约13.47亿股股份,占浙商银行总股本的6.33%,为浙商银行时任大股东。2023年5月17日,浙商银行披露《关于股东股份司法拍卖执行裁定的公告》,称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浙商银行股份已被司法拍卖。2023年5月30日,浙商银行披露《关于股东司法拍卖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称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被拍卖的股份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不再持有浙商银行股份。针对上述股份变动事项,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至今未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浙江证监局表示,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十九条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6号)第十五条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10月13日,上交所就上述违规行为对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

  天眼查App显示,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一家以从事汽车制造业为主的企业,经营范围包括汽车(含小轿车)、机电设备、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的销售等。(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徐世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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