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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宁亏50万也要卖!元力股份股东林志强短线交易被通报批评

2022-12-30 09:05:48 中新经纬

  中新经纬12月30日电 短线交易亏超50万,“个人普通投资者”林志强被深交所通报批评。

  29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林志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下称《通报批评决定》),经查明,元力股份原持股5%以上股东林志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根据元力股份于2022年9月18日披露的《关于股东短线交易的公告》,林志强通过本人账户和控制的“林莹”“江嵘”股票账户在合计持有元力股份股票超过5%后,累计买入元力股份股票63.85万股,交易金额979.17万元;累计卖出元力股份股票72.68万股,交易金额1055.73万元,且卖出股票的时间在买入股票后的六个月内。

  《通报批评决定》指出,上述买卖行为构成短线交易。同时,林志强在持有元力股份的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停止买卖元力股份股票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深交所称,林志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第1.4条、第2.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林志强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据上述短线交易公告,本次短线交易产生收益为-51.76万元。经林志强确认,短线交易未产生收益,故不存在应当将收益上交至公司的情况。

  公告同时提到,根据林志强的说明,其系个人普通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相关交易规则不熟悉,在相关账户交易过程中由于疏忽未注意到买卖持股占比问题,相关账户累加持股比例在2022年2月超过5%;2022年5月发现后立即卖出,降低仓位到5%以下;在降低仓位过程中,没有意识到短线交易的情形。

  元力股份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截图

  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显示,林志强为元力股份第五大股东,持股占比为3.40%。

  Wind信息显示,元力股份主要从事活性炭、白炭黑、硅酸钠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开展环境工程业务。

  二级市场上,截至12月29日收盘,元力股份涨0.64%报20.51元/股,总市值71亿元。

  (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王永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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