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对个别投资者风险承担能力评估 格上理财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 | 2024-01-09 13:50:34

  中新经纬1月9日电(薛宇飞 实习生 魏宇暄)8日,因未对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下称格上理财)被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责令改正。

  据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网站8日发布的《北京格上理财顾问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显示,经查,格上理财在销售部分私募基金的过程中,未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个别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105号,下称《暂行办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中新经纬查询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自行销售私募基金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私募基金管理人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销售机构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

  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格上理财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要求格上理财在收到该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将择机对格上理财的整改落实情况组织检查验收。如对该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格上理财官网信息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7年,拥有财富管理、资产管理两大业务主线。北京格上富信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是格上理财旗下财富管理平台,沿革于格上理财在基金销售板块的布局,于2015年在北京注册成立,2016年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获颁《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取得基金销售资格。

  中基协网站显示,格上理财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实际控制人均为安立欣,公司注册和实缴资本金均为2290.95万元人民币,目前公司全职员工人数13人,取得基金从业人数4人,管理规模10亿-20亿元,与其相关联方有北京金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迦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格上理财在管基金数量14只。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薛宇飞:xueyufei@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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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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