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眼观两会】全国政协委员丁佐宏:健全立法,打击民企内部关键岗位犯罪
中新经纬 | 2024-03-03 11:25:20

  中新经纬3月3日电 (薛宇飞)在全国两会召开前夕,中新经纬获悉,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工商联常委、月星集团董事局主席丁佐宏带来了四份提案,在《关于预防及严惩民营企业内部腐败犯罪的措施建议》中,他建议,在立法上不断健全有关条文,使民营企业在惩治内部腐败、打击关键岗位犯罪上有法可依。

  丁佐宏称,民营企业发展中面对一个客观存在、愈演愈烈的问题,就是企业内部腐败犯罪,轻则损害企业合法权益,重则将企业置于万劫不复的困境,已经成为影响和制约企业健康发展的“毒瘤”。民营企业作为“自己人”,在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促进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方面,亟需获得法治“护航”。

  丁佐宏总结道,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犯罪表现为职务侵占、受贿、侵犯商业秘密与知识产权、内部审计监察部门的违法以及其它行为五种形态。造成民营企业内部关键岗位犯罪的原因是多重的,他认为,一是职务犯罪的代价小。民营企业关键岗位的不法分子,因为其非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深知民营企业对职务犯罪在审计监察和查处犯罪的手段措施方面力量有限,并存在取证难、立案难、定罪难的困境,他们以身试法的最大代价往往也就是辞职走人。

  二是民营企业防范职务犯罪行为的手段少。民营企业之所以对待职务犯罪处理这么无奈,主要原因在于,一方面,民营企业的人员流动性大,对员工背景调查手段有限,档案记录不够全,在发生职务犯罪时所能调取到的人员背景信息也比较局限,由此也影响了民营企业解决职务犯罪问题的效果;另一方面,相对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内设的审计监察工作显得力不从心,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客观限制了民营企业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

  三是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涉职务犯罪行为刑事立案难。民营企业对于内部的腐败犯罪通常处理手段就是报案,但是报案还需要企业提供满足证据合法性的犯罪证据,公安机关才可以立案,立案后才能启用侦查手段。而民营企业报案时往往只能提供犯罪现象及相关线索,要充分满足立案条件很困难,导致出现立案难的现象。

  四是民营企业内控管理和合规体系不够完善,容易被腐败分子钻空子。许多民营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内控机制和合规管理体系,比如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专业审计监察力量不健全、合同审核不严格等,给了职务犯罪可乘之机。

  面对这种情况,丁佐宏建议,一是在不断改善与优化营商环境中,将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作为营商环境法制化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在立法上不断健全有关条文,使民营企业在惩治内部腐败、打击关键岗位犯罪上有法可依。建议最高检、最高法与公安部等机关,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与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合作打击职务犯罪的防控联动机制,以及“国有和民营”同等对待的监察体系。同时,建议在有关政府部门组织下联合民营企业打造职业信用平台,加强反舞弊联盟建设。

  二是鼓励与引导民营企业实现经营管理的现代企业制度转型升级,不断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鼓励民营企业像国企一样,开展企业合规管理的制度建设,加强内部腐败与关键岗位犯罪的预警控制系统建设,尤其是善于运用智能化手段,强化风险点控制。

  三是建议加大对民营企业家依法合规经营管理的培训教育,树立正确的财富观,倡导与弘扬企业家精神,做财富的创造者,严于律己,筑牢企业内部腐败与关键岗位犯罪的“防火墙”。全社会也应当通过典型案例营造依法打击内部关键岗位犯罪、切实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舆论氛围,增强提升社会大众支持民营企业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意识与动力。

  (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薛宇飞:xueyufei@chinanews.com.cn)(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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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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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董文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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