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财经|律师称拒绝录用怀孕员工违法
中新经纬 | 2024-04-02 16:45:13

  【宅男财经|律师面对面】据上海高院4月1日消息,一女子应聘上某公司财务主管,却在入职体检时发现自己已怀孕,几天后公司就突然以规划调整为由取消该岗位。法院判决公司赔偿该女子3万余元。2日,“女子入职体检发现怀孕后被拒录用”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保全表示,《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同时,《就业促进法》中对于公平就业也有基本规则。

  杨保全称,在入职问题上,企业虽然有权设定录用标准和是否录用,但相关标准不能与法律规定相悖,比如把婚检、已婚已育、是否生育作为录用标准,以及把员工的血型、性别、年龄、地域作为录用标准,这些都属于就业歧视行为,法律不保护这样的公司自主权。

  杨保全认为,企业用工一定要合规,自主权可以行使,但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于企业的用工难题我们要给予理解,希望未来的法律,比如在女员工的产假待遇等方面,由社保基金承担更多的成本,消除企业使用已婚已育员工的顾虑,有助于创造更好的公平就业环境。

  (记者 董湘依 制作 常晴朗 宅男财经出品)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余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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