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广誉远多年财报虚假记载被罚800万,时任董事长张斌“彻底”卸职
中新经纬 | 2024-04-11 00:53:18

  中新经纬4月11日电 广誉远10日发布关于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

  广誉远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年12月22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2024年3月2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山西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1号、2号、3号、4号、5号、6号、7号、8号)和《市场禁入决定书》。

  山西证监局表示,经查明,广誉远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买断式销售”模式披露不真实,在子公司山西广誉远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存在“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情况下,向部分下游商业公司实施压货,滥用“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提前确认销售收入,同时,对销售费用处理不正确,部分销售费用存在归属期间不准确或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情形。

  上述情况导致广誉远2016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具体情况如下:

  2016年虚增营业收入7074.81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55%;虚增销售费用1858.12万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4.31%;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4382.8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3.39%。

  2017年虚增营业收入1.32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26%;虚减销售费用8984.61万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17.42%: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2.01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66.18%。

  2018年虚增营业收入3.2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0.04%;虚减销售费用6426.51万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10.22%;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3.3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3.95%。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1419.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17%;虚减销售费用6689.68万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12.36%;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7338.0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46.45%。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2159.24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5%;虚减销售费用2420.86万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4.19%;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增利润2106.2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20.29%。

  2021年虚减营业收入2.39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7.96%;虚增销售费用1.04亿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13.35%;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2.7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6.66%。

  2022年虚减营业收入1.36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68%;虚增销售费用6083.39万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7.1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1.55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87%。

  2023年上半年虚减营业收入2970.93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48%;虚增销售费用1437.54万元,占当期披露销售费用的3.93%;综合考虑相关减值的影响,虚减利润4408.4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69.86%。

  山西证监局表示,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公告、会议决议、财务资料、业务合同、情况说明、工商资料、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广誉远股份的行为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行为。

  张斌作为广誉远时任董事长、总经理、董事,对广誉远披露的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张斌对广誉远的经营管理拥有决策权,直接管理销售业务,为实现业绩承诺,组织、决策实施与部分下游商业公司达成“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利用公司“出库即确认收入”的会计政策提前确认收入,知悉山西广誉远未按规定记录销售费用或大量跨期记录销售费用,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股份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傅淑红作为广誉远时任董事、财务总监、副总经理,对广誉远披露的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傅淑红作为财务总监对广誉远财务工作怠于管理,对于山西广誉远业务规模急速增长背景下“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与业务实质的匹配度未保持应有关注,对销售费用跨期确认、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未尽到应有管理义务,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张正治作为广誉远时任监事,先后担任山西广誉远经典国药事业部医学总监、总经理,对广誉远披露的2016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张正治参与“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的决策,是压货业务的主要执行者,对山西广誉远“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与业务实质不适配问题、销售费用大额跨期问题未充分关注,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2016年至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王俊波作为广誉远财务总监,对广誉远披露的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王俊波作为广誉远财务理和会计差错更正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未充分关注山西广誉远历史业务行为和财务处理异常,未及时完成会计差错更正工作,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杨红飞作为广誉远时任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对广誉远披露的2016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杨红飞虽不管理销售业务,但对广誉远存在的滥用会计政策、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未保持应有关注,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2016年至2019年年报虚假记载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李众作为广誉远时任分管经典国药事业部的副总经理,对广誉远披露的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李众知悉“产品发生滞销及近效期,可无条件退货”约定及压货情况,对山西广誉远“出库即确认收入”会计政策与业务实质不匹配问题未保持应有关注,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2019年至2021年年报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赵选民作为广誉远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对广誉远披露的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并保证上述文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赵选民作为具有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未对广誉远年度报告相关内容进行审慎关注并采取充分措施予以核查,未勤勉尽责,是广誉远2019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虚假记载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及《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

  对广誉远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

  对张斌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

  对傅淑红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对张正治给予警告,并处以250万元罚款。

  对王俊波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对杨红飞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李众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

  对赵选民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

  此外,张斌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2005年《证券法》等规定,山西证监局决定:对张斌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影响方面,广誉远表示,根据《决定书》载明的事实,公司判断本次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值得一提的是,4月9日晚间,广誉远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张斌及董事兼总裁苗辉的书面辞职报告,张斌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张斌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苗辉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总裁、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苗辉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广誉远主要从事中药产品的生产、销售,依据产品定位和销售渠道不同,公司医药工业主要包括传统中药、精品中药和养生酒三大板块。公司核心产品包括龟龄集、定坤丹、安宫牛黄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资委。

  业绩方面,广誉远预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亿元至1.2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增加4.99亿元至5.19亿元,与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数据)相比预计增加3.49亿元至3.69亿元,实现扭亏为盈。

  二级市场上,截至4月10日收盘,广誉远报24.6元/股,公司总市值120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陈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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