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被降至税后2680元,员工与券商对簿公堂,法院这样判
中新经纬 | 2023-07-20 16:09:26

  中新经纬7月20日电(马静 实习生 陈静怡)近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则判决书显示:东兴证券运营管理部员工叶某遭遇降薪,每月税后仅2680元,提起仲裁后获得支持。东兴证券随后以“不服从安排”“违反考勤”等理由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过一审、二审后,东兴证券最终败诉。

  根据一审、二审的民事判决书,东兴证券于2016年10月11日招募叶某为运营管理部门职员。2021年6月,东兴证券以叶某拒绝工作,长期不接受工作安排,违反工作纪律等理由,将其月工资13130元下调至7130元。叶某就此与东兴证券进行了劳动仲裁,并获得支持。2022年1月,东兴证券以叶某违反考勤纪律等理由决定解除与叶某的劳动合同,叶某再次提起劳动仲裁,并获支持。东兴证券对此不服,提起诉讼但并未获得一审法院支持,近日公布的判决书即为二审判决。

  结合一审判决书内容,东兴证券就其主张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合法性提交了6项证据,包括通过微信聊天记录等证明叶某消极怠工,不接受工作安排,同时无故拒不参加部门例会、不提交个人总结等。

  东兴证券提到,叶某在熟知公司考勤要求下,仍多次违反出勤条例,在2022年1月的迟到情况高达19次。根据东兴证券提供的19个监控录像显示,叶某到岗的时间约上午9时左右,晚于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上午8:30)。此外,叶某从2019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无实质性工作,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期间因疫情未到岗位,且在2020年7月后屡次拒绝工作安排。

  东兴证券还提到,在职期间叶某多次向公司提出劳动仲裁,并在诉讼程序中表现出对公司极大的不满与不信任,双方之间已无信任基础。叶某已违反公司多条规定,双方已经无法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故向叶某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同时,叶某在接收到离职消息后,公司根据其要求开具离职证明,叶某也接收了其证明文件,承认了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

  不过,叶某表示,在工作期间,自己对待工作认真仔细,经常加班至深夜,从未因为私事或个人情况导致公司资金受到影响。叶某认为,被公司解除的原因是来源于领导和公司的“报复”,并提交了6项证据。

  其中,叶某提到,在2019年8月,东兴证券的相关领导与叶某谈话,要求增加资管自建TA工作内容。叶某认为这一行为违反证监会对私募资管新规业务的要求,但领导不顾违规风险,仍然继续安排工作。最终,2022年2月15日,北京证监局对东兴证券出具了警示函,罚单指出其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中存在资管新规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关于考勤争议,叶某表示,自己严格按照东兴证券公司规定的考勤工具钉钉上考勤,一般在上午8点25分左右到达公司,之后会从事上洗手间、洗茶壶、打水、与同事交流业务等事宜。且公司每月都会与员工核对考勤,但在1月份拒绝与自己确认考勤情况。公司以叶某不接受工作安排,多次违反出勤规定在2022年1月30日解除其劳动合同。

  叶某表示,自从被东兴证券大幅度降薪后,工资税后只余2680元,生活陷入困顿,不得已通过诉讼的方式要工资。同时,被单方面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后,社保医保全部中断,急需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来养家糊口,不得不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针对双方争议,一审法院认为,该案的争议焦点为东兴证券的合同解除行为是否违法的问题。因用人单位作出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位对决定所依据的事实和处理依据负有举证责任。而根据庭审中已查明的事实,叶某确实存在不同意公司安排进行相关工作等情形,但东兴证券公司并未举证其行为已达到严重违纪程度,故解除理由不充分。在考勤方面,双方均认可东兴证券公司采用钉钉作为考勤工具,且会在次月组织员工核对考勤。东兴证券公司虽提交监控录像,但视频中仅显示相关日期的上午8:30分叶某不在工位上,无法充分证明公司主张的情况。而叶某所提交的钉钉考勤记录显示迟到次数为5次。

  最终,一审法院判决东兴证券继续履行与叶某的劳动合同。二审法院则在对一审事实确认的基础上,对该案件补充查明称,东兴证券在与叶某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叶某虽对工作调整表示拒绝,但之后已服从公司安排,移交了原工作事项及接手新工作事项,东兴证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叶某在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拒绝公司工作安排。二审法院也认可一审“工作日8:30未出现在工位上并不等同于叶某迟到”这一说法,且东兴证券也没有与叶某进行考核情况确认。最终,二审法院维持一审判决。

  券商薪酬历来受人关注,叶某月薪被调降至7130元,是什么水平?中新经纬注意到,在与该案相关的劳动仲裁书中曾提到,在基本工资之外,此外还有金额不固定的绩效奖金以及防暑降温费等。目前双方接近共识的是,叶某2017年年终奖为91680元,2018年为68044元,2019年为7万元左右。2020年,东兴证券认为叶某年终奖为31680元,叶某则认为其应为65000元,最终法院裁定为58936.65元。

  东兴证券成立于2008年,于2015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同花顺iFinD显示,东兴证券2018年至2021年人均薪酬分别为43.04万元、47.57万元、52.57万元、50.11万元。以此推算,叶某的薪资低于人均薪酬水平。值得一提的是,2022年,东兴证券人均薪酬为49.03万元,相较上一年少了1.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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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魏薇 李中元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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