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强:须从系统重要性看金融在制度型开放中作用
中新经纬 | 2022-11-15 18:38:30

  中新经纬11月15日电 题:须从系统重要性看待金融在制度型开放中作用

  作者 王家强 中国银行研究院资深研究员

  关于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核心要义,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有两句话提纲挈领、至关重要,一是“提升贸易投资合作质量和水平”;二是“稳步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这是在过去10年对外开放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对未来作出的重大判断与政策选择。

  开放发展提升和巩固了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第一工业大国、第一贸易大国、全球金融大国和双向投资大国的地位,持续成为世界经济增长的最大贡献者、完善全球治理体系的重要推动者。

  随着中国向高收入国家迈进,宏观政策体系日益成熟、治理与监管能力不断夯实,企业竞争力持续提升,对外开放必将深化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向着更宽领域、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发展。金融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将扮演重要角色。

  表1:过去10年中国经济对外开放主要成就世界比较

  须从系统重要性视角看待金融在制度型开放中作用

  金融业本身是国民经济的一个重要行业,金融业的开放是服务贸易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深入而广泛地嵌入到每一个领域之中,金融的对外开放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安全与稳定,需要将其从系统重要性的视角,去考虑其在对外开放系统中的责任与使命。金融业在对外开放中,需要高度把握好开放与效率、开放与稳定、开放与安全之间的有机平衡。

  在过去10年中,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政策和成效都取得了重大进展。

  一是人民币国际化持续推进,并通过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和资本项目可兑换进程,协同配合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到2021年末,累计25个国家和地区受权建立27家人民币清算行,40个国家和地区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22年5月,人民币在SDR篮子货币中的权重被提升到12.28%,居于第三大篮子货币;6月,人民币在全球储备货币中的比重提升到2.88%,居于第五大储备货币;9月,人民币在全球跨境支付中的比重达到2.44%,居于第五大国际支付货币。

  二是金融机构对外资的准入大幅放宽,彻底取消了银行、证券、保险、基金管理、期货等领域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降低资产规模、经营年限、股东资质等方面限制;企业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等领域给予外资国民待遇。到2021年末,已有51个国家和地区的银行在内地设立了机构,外资银行营业性机构达到929家,资产总额3.8万亿元人民币,占银行业总资产的1.1%。

  三是金融机构走出去成效显著。监管部门鼓励金融机构结合自身优势,积极有序走出去,特别是在“一带一路”沿线、主要国际金融中心等地域合理布局,服务于中国对外开放的大局。到2021年末,中国金融部门对外直接投资头寸达3722亿美元;中国银行业在海外近70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分支机构,境外资产总额超过16万亿元人民币。

  四是金融市场双向开放力度加大。全面取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RQFII)的投资额度限制,放宽境外机构投资者本外币汇出比例限制,开通沪港通、深港通、沪伦通、债券通和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等跨境资金流动安排。截至2022年6月末,境外投资者持有境内股票、债券、存款和贷款四类资产规模已达10万亿元人民币;境内投资者对外股票、债券、存款和贷款四类投资规模达2.5万亿美元。

  表2:过去10年中国金融开放主要成效

  金融业在高水平对外开放中发挥三大核心职能

  一是支付清算服务。通过遍布全球的金融机构网络,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与投资往来提供跨境汇款、结算、清算等基础的交易服务,支持了中国对外经贸往来的高质量发展。

  二是投融资服务。通过提供资信担保、贸易融资、银团贷款、项目贷款、跨境资金池、投资理财等服务,满足企业和居民开展跨境投融资活动中的金融需求。

  三是风险管理服务。通过为跨国企业提供外汇与大宗商品交易、各类衍生金融工具、财务咨询、合规咨询、保险等服务,有效化解企业投融资活动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

  金融的初心和本质是服务实体经济。在未来中国高水平对外开放进程中,要适应实体经济发展和政策能力提升的需要,找到更合意开放度的“黄金比例点”,金融业要高度把握开放的本质是促进实体经济的开放发展、提升中国参与国际经济金融治理的能力,同时守住开放带来的风险底线;持续有序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不断提升人民币在国际储备货币体系中的地位;在制度型开放的大方向下,以更大的力度推进银行保险业对外开放;更大力度、更高质量做好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适应扩大直接融资比例的需要,以及中国财富管理市场成长、多元化融资需求的金融市场更成熟发展需要。

  金融业要夯实三大方面开放发展基础

  首先,优化全球化发展布局。在境内,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各自贸区自贸港、进出口展会的支持力度,重点布局长三角、大湾区、京津冀、长江经济带、成渝地区、东北地区等区域一体化平台,提升“境内业务境外做、境外业务境内做”的内外联动水平。在境外,金融机构要重点围绕共建“一带一路”、中欧合作、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金砖国家、上合组织等区域合作机制和自由贸易网络,加快优化全球网点布局、数字化转型和基层能力建设,提升对“引进来”外资企业、“走出去”中资企业,以及面向中国市场的东道国客户的触达服务水平。

  其次,提升多元化金融服务质量。在贸易金融领域,中国对外贸易将向绿色、创新、数字化、高附加值升级。金融业要顺应这一趋势,大力提升支付、结算、交易银行等产品创新能力和数字化水平,更好适应贸易结构转型升级,助力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在投融资服务领域,中国以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核心抓手,持续增强对外资的吸引力;在超大规模的国内市场驱动之下,未来对外投资和引入外资都将保持良好增长,这将带来巨大的跨境银团贷款、项目贷款、财务顾问、证券承销等综合化投融资需求。金融业应大发发展供应链金融,助力核心大企业在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变局中提升韧性,推动更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强化核心产品,提升市场竞争力。在风险管理领域,金融业要进一步提升外汇市场和大宗商品市场的交易能力,丰富各类远期、期货、期权、掉期、保险等产品的创新和设计水平,为客户管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提供可靠的选择;进一步增强对世界各地政治、经济、地缘和自然灾害风险的前瞻研判水平,有效帮助客户规避相关风险。特别地,金融业要持续支持人民币国际化有序发展,在各人民币离岸中心、在中国的主要经贸伙伴中加大布局,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提供数字化、综合化人民币金融服务。

  最后,强化高水平金融规则联通能力。适应制度型开放的需要,金融业要进一步强化理论研究与实践创新,以中国超大规模的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为支撑,以全球日益增长的金融服务需求为依托,推动贸易、投资与金融规则、规制和标准的双向输出,在新一轮全球化中增强制度联通,推动中国与世界各国经贸合作、互利共赢。尤其是要注意在环境保护、劳动问题、消费者保护、网络安全、数字贸易、数据流动等领域的规则、标准制定能力。此外,中国金融业要提升在更加开放、更高水平全球化下的金融风险防控能力,深入研究全球货币政策调整、疫情持续演化、数字金融发展、气候变化和地缘政治影响,丰富应对新型风险的工具手段,牢牢守住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全球化新格局贡献中国金融力量。(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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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蕾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吴晓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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