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6日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6日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温州银行台州温岭支行被罚款100万元,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
来源: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据了解,温州银行台州温岭支行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要求贷款客户支付额外费用用于存款贴息资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四十七条、第七十四条、第八十九条,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台州监管分局对温州银行台州温岭支行罚款100万元,对王阿明(时任原温州银行温岭小微企业专营支行行长)予以警告。
官网信息显示,温州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前身温州市商业银行由29家城市信用社、6家金融服务社和8家营业处整合而成。通过多次增资扩股和股本结构优化,注册资本由2.9亿元增至66.92亿元。2007年更名并启动跨区域经营,相继在上海、杭州、宁波等9地设立异地分行,现辖属177家营业网点,员工4400余人,对温州本土网点实现全覆盖。截至2023年9月末,总资产规模5107亿元,存款总额3714亿元,贷款总额2688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