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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新增建设用地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不等于不供应房地产用地
中新经纬 | 2026-03-16 11:47:08

  中新经纬3月16日电 自然资源部16日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司司长孔维东在会上表示,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不等于不供应房地产用地,而是要重点用好存量资源“精供优供”。

  孔维东就《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涉及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民生保障工程、房地产用地等相关规定进行了解读。

  孔维东称,人多地少是我国的基本国情,土地资源紧缺的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土地要素配置要算好三本账,既要算好市场效益账,也要算好国家发展账、民生福祉账,好钢用在刀刃上,要把有限的新增土地优先用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和民生事业发展。一方面,既要增加能源交通水利等重点工程土地供给,也要保障新质生产力等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合理用地;另一方面,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城中村改造、公共服务设施等民生项目,加大新增建设用地支持力度。

  孔维东指出,土地供应是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立足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中明确新增建设用地原则上不用于经营性房地产开发,这不等于不供应房地产用地,而是要重点用好存量资源“精供优供”,因城施策把握好供地的节奏和时序,优先布局区位优越、配套完善的区域,促进企业“拿好地、建好房”,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市民生活品质。比如,近期一些城市将存量闲置土地打造成配套成熟、宜居宜业的优质地块,成为土地市场上的“香饽饽”。

  他说,城市建设用地既包括通过征收转用形成的新增建设用地,也包括旧城改造、低效用地再开发、收回收购闲置土地等盘活的存量建设用地,二者共同构成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土地来源。统筹存量与增量综合供地,要精打细算用好每一寸土地,除能源交通水利等单独选址项目外,各地年度新增建设用地不得超过盘活存量土地的面积,简单说就是盘活一亩才能新增一亩,通过存量和增量良好协同,既防止城市无序扩张、摊大饼式发展,也推动城市发展从依赖新增土地向盘活存量空间转型。

  同时,孔维东表示,统筹好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的关系,坚持“以需定供”,主动对接市场需求。2025年,自然资源部积极配合财政部,指导各地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5400余亿元主要用于收储存量闲置土地,适配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好打造“净地”“优地”。同时,充分调动多元主体的积极性,支持土地用途兼容和空间复合利用,优化规划调整及用途转换规则,有力支撑补齐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打造更加符合市场和群众需求的优质空间产品。(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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