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三大指数集体高开,道指涨0.21%,纳指涨0.94%,标普500指数涨0.51%。太空股大涨,Momentus涨超75%,Redwire涨超11%,MDA Space涨超7%;半导体股上涨,美光科技涨超9%,AMD涨超3%。(中新经纬APP)
国内商品期货夜盘开盘涨跌不一,氧化铝涨1.03%,燃油涨逾1%,沪铝涨0.92%,沪镍涨0.61%,焦煤跌2.17%,焦炭跌2.11%,沪银跌1.26%,沪金跌0.75%。(中新经纬APP)
【V观财报|万控智造总经理木晓东辞任 其子木林森接任】万控智造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木晓东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木晓东基于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管理,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总经理职务后,木晓东仍继续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及战略委员会召集人。经公司董事长木晓东提名和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同意聘任木林森为公司总经理。木林森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木晓东之子,与公司副董事长木信德、董事兼副总经理林道益存在亲属关系。(中新经纬APP)
【V观财报|3天2板山东玻纤:生产经营情况正常】3天2板山东玻纤公告,经公司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内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不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中新经纬APP)
【5月26日《新闻联播》要闻(下)】10.国内联播快讯:(1)两部门预拨1.6亿元支持5省份做好应急抢险救灾;(2)全国妇联等11部门部署开展2026年“六一”庆祝活动;(3)第七次中国—中东欧国家地方领导人会议今天开幕;(4)我国公布51个“人工智能+”能源高价值场景清单;(5)经港珠澳大桥出入境港澳单牌车总量突破1000万辆次;(6)厦门口岸今年往来两岸旅客量破百万人次;(7)“教育家精神”2026年巡回宣讲首场报告会在京举行;(8)“国聘行动”第七季启动;11.伊朗南部港口传出爆炸声 美称打击伊导弹发射阵地等目标 美总统呼吁多个中东国家加入“亚伯拉罕协议” 沙特媒体称沙特立场不变;12.以总理称将对黎真主党进行决定性打击 黎总统要求以色列全面撤军;13.国际联播快讯:(1)俄称开始系统性打击乌首都军事目标;(2)巴称停火生效以来加沙地带超900人死亡;(3)刚果(金)报告220例埃博拉死亡疑似病例。(央视网)
【5月26日《新闻联播》要闻(上)】1.习近平为塞尔维亚总统举行“友谊勋章”颁授仪式;2.第21届联合国卫塞节在中国无锡开幕 王沪宁致信祝贺;3.韩正同巴基斯坦总理共同出席庆祝中巴建交75周年招待会;4.【“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推动新时代辽宁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青海篇章;5.我国加力提升未落户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6.前四个月消费市场平稳运行 向新向优发展;7.第七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将于6月15日至17日举行;8.各地全力抢收抢烘 护航夏粮颗粒归仓;9.主雨带南压 南方仍有大范围强降雨。(央视网)
【V观财报|报喜鸟:董事吴利亚拟减持35.16万股公司股份】报喜鸟公告,公司董事吴利亚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5.1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中新经纬APP)
【V观财报|2连板华天科技: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2连板华天科技公告,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中新经纬APP)
【V观财报|信通电子总经理李莉离任】信通电子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经理李莉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李莉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相关委员会职务。经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孔志强为轮值总经理。(中新经纬APP)
【V观财报|广东明珠实控人完成4.76亿元业绩承诺补偿】广东明珠公告,公司合计收到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应付给公司的全部业绩承诺补偿款项共4.76亿元。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坚力已按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完毕全部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中新经纬APP)
20:00
V观财报|林州重机涉嫌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 因业绩“大变脸”已收监管函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 林州重机公告,公司于5月2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林州重机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运行正常。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此前,林州重机因业绩“大变脸”收监管函。 5月8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指出,2026年1月30日,林州重机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盈利850万元至1200万元。2026年4月28日,林州重机披露《202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预计2025年度净利润为亏损4500万元至4900万元。4月29日,林州重机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为-4744.07万元。林州重机业绩预告披露的业绩与实际业绩存在较大差异,且盈亏性质发生变化。 对于业绩“变脸”,林州重机在修正公告中表示,2025 年度,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由25%调整为15%。由于所得税税率的变化,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影响预测不充分,最终导致净利润由盈利变为亏损。 值得注意的是,在披露2025年年报与业绩修正公告的同期,林州重机还对202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数据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 其中,前三季度营业总收入由11.70亿元更正为8.47亿元,调减3.23亿元。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林州重机主营业务包括煤矿机械、防爆电器销售、维修及租赁服务、煤矿运营服务业务等。公司主要产品有液压支架、采煤机、掘进机、刮板输送机、带式输送机、矿井连续提升机、虹膜识别产品、电液控制系统、铸锻配件等。(中新经纬APP)19:58
V观财报|7个交易日累涨超60%!上纬新材提示风险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 26日,上纬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上纬新材”)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脱离公司当前基本面,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 具体来看,上纬新材发布的公告显示,公司股票价格近期累计涨幅较大,超过科创综指、科创50等相关指数涨幅,自2026年5月18日至2026年5月26日(7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区间累计涨幅60.84%,区间成交额127.91亿元,区间换手率17.73%。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已脱离公司当前基本面,存在快速下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交易风险。 上纬新材提到,智元创新系公司间接股东之一,其生产经营、核心技术发展等与公司各自独立,截至目前,公司与智元创新不存在其他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及机构等方面均保持独立运作,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经营的能力与条件。彭志辉作为上纬新材董事长,不担任上纬新材任何高级管理职务或其他行政职务,不参与具体研发工作。考虑到彭志辉在智元创新同时担任职务,为避免市场对其不同身份的误读,后续其将在对外沟通、市场宣传等活动中遵循审慎原则,确保行为规范与公司治理要求相一致。 上纬新材表示,公司与关联方各自独立开展具身智能机器人业务,应用场景不同,确保与关联方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实质同业竞争。 上纬新材称,公司主营业务仍为环保高性能耐腐蚀材料、风电叶片用材料、新型复合材料以及循环经济材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重大变化。 该公司提到,消费级具身智能机器人业务目前仍处于研发阶段,公司新产品研发到实现规模量产尚需一定的周期和验证流程,产品研发最终能否成功、产品上市时间以及产品上市后市场推广情况均具有一定不确定性,存在研发进度放缓、市场环境变化、竞争加剧、市场推广与客户开拓不足等导致产品效益不及预期的风险,公司尚不能预测对2026年度营收及盈利的影响情况。 在5月26日的公告中,上纬新材还提到了公司存在经营业绩下滑风险。上纬新材称,2026年第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1793.65万元,同比增长13.2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106.86万元,同比减少282.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234.31万元,同比减少299.30%。 5月26日,上纬新材收涨18.18%报221元/股,总市值891亿元。(中新经纬APP)19:31
V观财报|倍益康及董事长张文等被警示:业绩预告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 因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倍益康及董事长张文等3人被警示。 5月26日盘后,倍益康公告,当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3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倍益康于2026年1月30日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公告》,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70万元至850万元。2月27日,倍益康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快报公告》,预计2025年度利润总额为595.6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88.34万元。4月15日,倍益康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其中,利润总额修正为261.84万元,较业绩快报下调56.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修正为397.21万元,较业绩快报下调42.29%。 四川证监局指出,倍益康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信息披露不准确且未及时修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文、董事会秘书蔡秋菊、财务负责人温莉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及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倍益康、张文、蔡秋菊、温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诚信档案。 据倍益康2026年一季度报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5大股东分别为张文、成都市千里致远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成都市千里志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蔡秋菊、王雪梅,持股比例分别为56.40%、10.57%、1.96%、1.23%、0.85%。其中,张文和蔡秋菊系夫妻关系,张文系千里致远与千里志达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张文、蔡秋菊、王雪梅在千里致远中持有合伙份额,张文、王雪梅在千里志达中持有合伙份额。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倍益康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于一体的智能康复理疗设备制造商。公司产品包含电疗、力疗、氧疗、磁疗、热疗、光疗、生物反馈疗法等领域,涵盖医疗及消费市场。 二级市场上,倍益康26日收跌6.47%报29.92元/股。(中新经纬APP)18:24
V观财报|“中国墙布第一股”*ST联翔未及时披露业绩预告被通报批评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 因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判断,*ST联翔及时任董事长卜晓华等3人被通报批评。 26日,上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浙江联翔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的决定》显示,经查明,2026年4月20日,*ST联翔披露《2025年年度业绩预亏及致歉公告》显示,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利润总额-1630万元到-113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1550万元到-108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后净利润)为-1800万元到-1500万元。预计2025年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3000万元到16900万元,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以下简称扣除后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到15800万元,低于3亿元。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为2026年一季度主营业务完成情况不及预期、部分贸易业务收款进度不及预期等。公司股票可能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026年4月28日,*ST联翔披露《2025年年度报告》显示,2025年度实现利润总额为-1209.04万元,净利润为-1144.88万元,扣非后净利润为-1643.80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4161.05万元,扣除后营业收入12743.77万元。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非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公司股票于2026年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上交所指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公司2025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应当在2025年会计年度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业绩预告,及时向市场揭示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但*ST联翔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业绩预告,影响投资者对公司上市地位的判断。*ST联翔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5条、第2.1.7条、第5.1.1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经营管理具体负责人,时任财务总监周红芳作为公司财务事项的具体负责人,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庆芬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决定,对*ST联翔,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卜晓华,时任财务总监周红芳,时任董事会秘书唐庆芬予以通报批评。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ST联翔成立于2004年,是首批从事刺绣工艺墙布研发与生产的企业之一,于2022年5月20日成功在主板上市A股主板上市,摘下“中国墙布第一股”。 二级市场上,*ST联翔26日涨停报36.36元/股,最近20个交易日,股价累计涨81.08%。(中新经纬APP)17:57
V观财报|豫能控股被警示:信披不完整等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 26日,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豫能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被河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 来源:豫能控股公告 河南证监局表示,经查,豫能控股存在如下问题: 一是公司于2026年2月11日发布的《关于筹划参股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信息披露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十九项的规定。 二是未按规定建立并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证监会公告〔2025〕5号)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的规定。 河南证监局表示,余德忠作为豫能控股董事长,李军作为豫能控股总经理,李琳作为豫能控股董事会秘书对上述违规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河南证监局决定对豫能控股及余德忠、李军、李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资料显示,豫能控股成立于1997年11月,是河南省唯一一家集火力发电、新能源、储能(抽水蓄能)、煤炭贸易物流及综合能源服务于一体的省属综合能源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月26日,豫能控股收跌2.19%报16.55元/股,年内累涨达218%,总市值253亿元。(中新经纬APP)17:05
V观财报|仲裁事项“秘而不宣”,东华能源及董事长周一峰等被警示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 涉仲裁相关事项近4年“秘而不宣”,东华能源及董事长周一峰等3人被警示。 东华能源5月26日盘后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周一峰、邵晓、陈文辛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51号)(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2022年5月13日,东华能源在香港发生仲裁事项,其中最大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37037.1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64%。2025年5月14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作出仲裁裁决。2026年1月14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东华能源80177.68万元财产。2026年1月15日,东华能源持有的子公司东华能源(张家港)新材料有限公司价值80177.68万元的股权被冻结。东华能源未及时披露上述仲裁发生及后续重大进展,也未在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2023年年报、2024年半年报、2024年年报、2025年半年报中披露上述仲裁相关事项。东华能源于2026年4月补充披露了上述仲裁情况。 江苏证监局指出,东华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八项及第十项、第十五条第五项及第七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十四条第八项及第十项、第十五条第五项及第七项、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周一峰、总经理邵晓、董事会秘书陈文辛未能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的规定,对其任期内发生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的规定,江苏证监局决定对东华能源、周一峰、邵晓、陈文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东华能源成立于1996年,从事碳基材料研发、生产和销售。 二级市场上,东华能源26日收涨0.28%报7.27元/股。(中新经纬APP)16:22
V观财报|华立股份因财报信息披露不准确遭警示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立股份”)26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警示函。 来源:华立股份公告 广东证监局表示,经查,发现华立股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5年三季度,华立股份未根据《企业会计准则14号一一收入》(财会[2017]22号)规定,审慎判断市政水务项目收入核算方法,导致2025年三季度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其中,营业收入影响金额9619.47万元,归母净利润影响金额1464.66万元。2026年4月,华立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对上述事项予以更正。 广东证监局称,华立股份上述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的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董建刚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孙媛媛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等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华立股份、董建刚、孙媛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资料显示,华立股份成立于1995年,于2017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业务涉及家居材料、产业互联网、产业投资三大板块。 2026年一季度,华立股份实现营收3.52亿元,同比增长59.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79.1万元,同比增长862.96%。 5月26日,华立股份收跌1.5%报16.4元/股,总市值54亿元。(中新经纬APP)20:48
V观财报|宇树科技IPO有新进展!拟募资42亿,主营业务毛利率超60%,2025年赚2.78亿
中新经纬5月25日电 据上交所网站25日消息,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定于2026年6月1日召开2026年第31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 来源:上交所网站 中新经纬注意到,宇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宇树科技”)科创板IPO项目已于2026年3月20日获受理,拟融资金额为42.02亿元。 宇树科技最新披露的招股说明书(上会稿)显示,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与盈利规模实现了较快增长,期间年度营业收入的复合增长率达到了226.78%,由2023年度的15913.44万元增长至2025年度的169926.9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由2023年度的-1114.51万元增长至2025年度的27821.05万元,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则由-1801.91万元增长至59075.28万元,主营业务毛利率亦由44.22%增长至60.13%。 宇树科技同时提到,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随着公司营收基数已大幅提升、行业热度逐步缓和及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2026年一季度经审阅的营业收入同比增速已降至68.49%,并因期间费用的较快增长,扣非后净利润出现了同比下降52.55%的情况。 具体来看,根据经审阅的财务数据,公司2026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2284.05万元,同比增幅由上年度的332.64%回落至68.49%,同时因研发费用、销售费用等期间费用大幅增加,扣非后净利润由上年同期的8483.65万元降至4025.36万元,同比下降幅度为52.55%。同时,公司预计2026年1-6月营业收入约为105200万元至112800万元,同比增幅约为35.62%至45.41%,亦因研发投入等期间费用快速增加,扣非后净利润预计约为23600万元至2830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约21.97%至6.43%,较2026年第一季度同比降幅将有明显缩小回升。(中新经纬APP)20:18
V观财报|派诺科技董事长李健被取保候审
中新经纬5月25日电 派诺科技25日晚间公告,公司于5月23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健的通知,其于5月23日收到南昌市公安机关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南昌市公安局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5月23日起算。 公告称,目前,李健仍正常履职。 派诺科技表示,经核实,上述事项为董事长李健的个人历史问题,不涉及上市公司资金与资产。公司及境内外各子公司与该历史事项无任何关联,亦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管理团队稳定,境内外生产经营一切正常。该个人事项不会对公司的主营业务、核心技术及日常运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派诺科技称,为集中精力配合上述历史问题的厘清,同时为了确保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决策的高效运作、不因个人事项占用公司资源,李健已于5月24日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辞呈,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等相关职务。辞职后,李健仍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公开资料显示,派诺科技主要产品包括用电与能源监管系统(中低压配电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建筑能源管理系统)以及配套智能电力仪表。 二级市场上,派诺科技25日收跌2.34%报13.34元/股。(中新经纬APP)18:56
V观财报|卓锦股份实控人卓未龙一审被判一缓一
中新经纬5月25日电 卓锦股份25日盘后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公告显示,卓锦股份于2026年5月22日收到实际控制人兼董事长卓未龙与董事陈奉连送达的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6)浙01刑初22号。 据公告,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卓未龙与陈奉连取保候审。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相关判决如下:被告人卓未龙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已缴纳的罚款可折抵罚金)。被告人陈奉连犯违规披露重要信息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罚金已预缴)。 影响方面,卓锦股份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卓未龙已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职务,同时申请辞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奉连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职务。上述判决不影响控股股东的股东权利行使及公司的正常业务运作,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卓锦股份同时提到,本次判决为一审判决,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判决尚未生效,如卓未龙与陈奉连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最终判决及后续执行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 另外,卓锦股份25日还公告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要求,以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选举薛磊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事务的董事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同时聘任薛磊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均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简历信息显示,薛磊,男,本科学历,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6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卓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技术部技术工程师,大项目部项目经理,环保工程事业部销售部经理;2015年1月至今历任公司市场销售中心销售部经理,市场销售中心副总监,市政工业事业部总监;现任公司董事、环保事业部总监。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卓锦股份成立于2003年,2021年9月16日成功登陆科创板,公司主营环保综合治理服务和环保产品销售与服务两大板块。 二级市场上,卓锦股份25日收跌4.08%报10.1元/股。(中新经纬APP)18:42
V观财报|涉合同纠纷!*ST闻泰控股股东全部持股被冻结
中新经纬5月25日电 25日,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闻泰”)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所持有的100%公司股份被冻结。 来源:*ST闻泰公告 具体来看,*ST闻泰称,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系统通知,获悉控股股东闻天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闻天下”)所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存在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闻天下共计持有*ST闻泰股份1539460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37%;本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53946037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比例100%。 公告称,本次司法冻结系控股股东闻天下、实际控制人张学政与姜照柏之间的合同纠纷仲裁案所引发。其中仲裁申请人为姜照柏,其为公司原股东西藏风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西藏富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鹏欣智澎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实际控制人。被申请人为张学政和闻天下,张学政和闻天下已就相关合同向姜照柏提出反仲裁请求。姜照柏向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冻结了闻天下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告提到,根据闻天下说明,闻天下不存在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情况,不存在主体或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除本次司法冻结涉及的案件外,不存在因债务问题引发的重大诉讼或仲裁。闻天下亦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ST闻泰表示,本次股份被司法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及公司治理等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如有涉及需要披露事项,闻天下将及时通知公司,履行披露义务。 *ST闻泰还表示,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正在向闻天下了解案件具体情况,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值得注意的是,*ST闻泰5月22日披露公告称,*ST闻泰及子公司裕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裕成控股”)起诉Nexperia Holding B.V.(安世控股有限公司)、Nexperia B.V.(安世有限公司)等6名被告,要求连带地赔偿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暂计为80亿元,具体金额待后续进一步明确及调整。*ST闻泰称,公司已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 5月25日,*ST闻泰股价涨停,年内累跌超54%,现总市值212亿元。(中新经纬APP)18:41
V观财报|双乐股份子公司发生致死事故
中新经纬5月25日电 双乐股份5月25日盘后公告,当日,公司子公司双乐颜料泰兴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乐泰兴”)发生一起安全事故,事故造成一名操作工死亡。 公告称,事故发生后,双乐泰兴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组织抢救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了事故调查小组,全力做好救治、调查及善后工作,并按相关程序上报当地政府各相关部门。事故具体原因及造成的损失尚在调查确认中,公司将积极配合当地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开展后续工作。 双乐股份表示,截至公告披露日,事故仍在调查中,公司暂不能准确预计本次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目前,公司整体系列生产基地和车间生产经营秩序正常,经初步预计,本次事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检查,加强生产安全管理,严格操作规程。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双乐股份始创于1983年,专注于高性能彩色颜料研发、生产与销售。公司拥有江苏泰兴、兴化两大现代化生产基地,产品广泛应用于油墨、涂料、塑料及高端制造、新材料等核心领域。 二级市场上,双乐股份25日收涨0.73%报27.73元/股。(中新经纬APP)10:50
V观财报|11个跌停后2度涨停!*ST闻泰连发两弹:“安世荷兰阻挠审计”、向6方索赔80亿
中新经纬5月25日电 截至发稿,*ST闻泰涨停。 Wind显示,截至一季度末,*ST闻泰拥有股东总户数255717户,较2025年末变动率为-6.55%。 微信号“闻泰科技”截图 上周六(5月23日),微信号“闻泰科技”声明称,近日,安世半导体(Nexperia B.V.,“安世荷兰”)发布公开声明,声称自安世半导体事件发生以来,其多次要求与闻泰科技管理层沟通,寻求建设性解决方案,但未获积极回应;并声称其已全面配合闻泰科技开展审计工作。安世半导体的该等声明歪曲事实,企图混淆视听,给市场带来极大误导性。 闻泰科技就相关情况声明如下: 一、关于安世半导体阻挠公司正常审计工作的说明 闻泰科技所聘请的审计机构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2025年10月,在荷兰经济部不当干预下,安世荷兰通过向企业法庭发起不当的诉讼程序,非法地剥夺了闻泰科技作为安世半导体股东的控制权和合法股东权益,导致了闻泰科技无法对安世半导体境外主体实施有效合并,审计范围严重受限。 尽管闻泰科技采取一系列积极行动来消除上述事件的影响,但安世荷兰仍多次故意阻挠公司审计工作。例如:公司在对安世半导体境外资产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重新计量时,安世荷兰拒绝提供与估值相关的未来经营计划、盈利预测等核心资料,导致评估机构的估值底稿核查性受限,其最终做出的估值的充分性无法得到验证;安世荷兰单方面关闭相关IT系统,拒绝向审计机构开放访问权限,同时拒绝提供2025年9月30日之后(包括留存在原IT系统内安世中国相关的)财务资料,导致审计机构无法完整执行2025年第四季度的内部控制及财务审计程序。 安世荷兰的上述行为,严重阻碍上市公司的正常经营,也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对于上述行为给公司及投资者所造成的损失,闻泰科技保留依法追究安世荷兰及其相关高管的责任并要求其赔偿的权利,以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维护合法权益的决心及沟通立场 自安世半导体事件发生以来,公司明确表达了愿意与安世荷兰方面就如何恢复闻泰科技的合法控制权、妥善解决当前争端进行建设性沟通。公司更是多次通过不同场合、多种途径,主动向安世荷兰表达愿意通过协商共同寻求解决方案。安世荷兰在其公开声明中声称闻泰科技回避与其开展沟通完全与事实不符。 闻泰科技认为,任何关于妥善解决安世半导体事件的沟通,都应在平等、公平的基础上,充分保障闻泰科技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将始终以此为原则,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绳,以开放的态度充分考虑解决当前争端的一切方案,并将继续积极采取行动减少股东损失、最大程度维护上市公司合法权益。 三、关于安世中国区运营情况的说明 事件发生以来,安世半导体中国区始终严格依照上市公司治理规则及监管要求自主合规运营。目前,中国区已实现MOSFET及逻辑IC产品的供应链闭环,预计将于年内完成双极晶体管产品线的供应链闭环,所有产品质量标准均严格遵循安世半导体全球统一规范。 公告截图 再往前追溯,5月22日晚,闻泰科技披露公告,闻泰科技及子公司裕成控股有限公司(下称“裕成控股”)起诉Nexperia Holding B.V.(安世控股有限公司)、Nexperia B.V.(安世有限公司)等6名被告,要求连带地赔偿其造成的经济损失暂计为80亿元,具体金额待后续进一步明确及调整。 闻泰科技称,公司已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尚未开庭审理,鉴于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上述公告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尚不确定。 闻泰科技2025年年报截图 据*ST闻泰2025年年报,安世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安世荷兰100%股份。 Wind截图 二级市场看,5月6日至5月20日,*ST闻泰连续11个交易日跌停。5月21日,*ST闻泰涨停。截至发稿,*ST闻泰再度涨停,报17.01元/股,曾经的千亿市值已萎缩至212亿元。(中新经纬APP)21:32
V观财报|索赔80亿!*ST闻泰起诉安世获受理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22日晚间,闻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闻泰科技”,证券简称:*ST闻泰)公告,诉安世等侵权责任纠纷案获法院受理。 闻泰科技称,公司及子公司裕成控股有限公司(Yuching Holding Limited,以下简称“裕成控股”)近期就与鲁本·埃弗拉德·赫拉德·利希滕贝格(Ruben Everard Gerard Lichtenberg )、阿希姆·阿尔伯特·肯佩(Achim Albert Kempe)、斯特凡·蒂尔格(Stefan Tilger)、安世控股有限公司(Nexperia Holding B.V.)、安世有限公司(Nexperia B.V.)、安泰可有限公司(ITEC B.V.)侵权责任纠纷一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已收到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号:(2026)粤19民初117号)。 据公告,诉讼原告为闻泰科技(原告一)、裕成控股(原告二),被告为Nexperia Holding B.V.(安世控股有限公司)(被告一)、Nexperia B.V.(安世有限公司)(被告二)、Ruben Everard Gerard Lichtenberg(被告三)、Achim Albert Kempe(被告四)、Stefan Tilger(被告五)、安泰可有限公司(ITEC B.V.)(被告六)。立案日期为2026年5月22日 闻泰科技表示,前期公司子公司安世有限公司以及安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安世”)收到荷兰经济事务与气候政策部下达的部长令(Order)和阿姆斯特丹上诉法院企业法庭(以下简称“企业法庭”)的裁决。 截至目前,虽然上述部长令(Order)被宣布暂停,但企业法庭相关裁决依旧处于生效状态,公司对安世的控制权仍暂处于受限状态。 闻泰科技及裕成控股认为,前述部长令及企业法庭相关裁决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下的歧视性限制措施。被告方积极促成、执行或协助执行了上述歧视性限制措施,给原告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巨额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闻泰科技及裕成控股有权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原告诉讼请求如下: 1.确认被告方的涉案行为属于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外国国家采取的歧视性限制措施; 2.判令被告方立即停止执行或者协助执行歧视性限制措施的侵权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被告一及被告二应当立即向荷兰企业法庭撤回调查申请,要求终止案件编号为200.359.769/01 OK的企业法庭程序以及企业法庭在该程序中采取的全部临时措施;被告三至被告五应当促使被告一、被告二采取上述措施; (2)被告方应采取一切行动促使荷兰经济事务部终止其于2025年9月30日下发的关于启动《货物可用性法案》的部长令; (3)如果被告方无法采取前述第(1)(2)项行动,则判令被告一安世控股将其持有的100%被告二安世半导体的股权无偿转让至原告一闻泰科技名下;被告二安世半导体将其持有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安世半导体(中国)有限公司、安世半导体(无锡)有限公司、安世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安世半导体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至原告一闻泰科技名下,被告六安泰可荷兰将其持有的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安泰可技术(无锡)有限公司)的股权无偿转让至原告一闻泰科技名下,被告三至五应采取一切行动配合上述转让; 3.被告方应当连带地向原告赔偿因其执行或者协助执行歧视性限制措施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80亿元(待后续进一步明确及调整); 4.判令被告方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公开资料显示,*ST闻泰是一家集研发设计和生产制造于一体的半导体、产品集成企业。公司半导体业务采用IDM(Integrated Device Manufacturer)垂直整合制造模式,产品广泛应用于全球各类电子设计,产品组合包括二极管、双极性晶体管、ESD保护器件、MOSFET器件、氮化镓功率晶体管(GaNFET)、碳化硅(SiC)二极管与MOSFET、绝缘栅双极晶体管(IGBT)以及模拟IC和逻辑IC。 2025年年报显示,2025年,*ST闻泰实现营收312.53亿元,同比下降57.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48亿元,上年同期为-28.33亿元。 2026年一季度,*ST闻泰业绩延续亏损态势。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收8.16亿元,同比下降93.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9亿元,上年同期为2.61亿元,同比由盈转亏。(中新经纬APP)20:57
V观财报|天原股份大额投资收益未及时信披被警示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产生大额投资收益却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天原股份被警示。 天原股份5月22日晚间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四川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天原股份的合营企业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丧失对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天原股份因此产生大额投资收益。天原股份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直至2023年10月31日才在《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中披露相关事项。 天原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二)项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罗云、总裁廖周荣、董事会秘书何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四川证监局决定对天原股份及罗云、廖周荣、何波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天原股份是中国最早的氯碱企业之一。公司产业体系完备,涉及新能源、新材料、氯碱化工、现代制造业服务等多个领域。 二级市场上,天原股份22日收涨2.14%报6.2元/股。(中新经纬APP)20:12
V观财报|佰维存储一季度扭亏 董事长:业绩有望继续向好,港股IPO有序推进中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5月22日下午,佰维存储召开2025年年度暨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业绩有望继续向好” 财务数据显示,2025年佰维存储实现营业收入113.02亿元,同比增长68.8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3亿元,同比增长429.07%。 2026年第一季度,佰维存储实现营业收入68.14亿元,同比增长341.5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99亿元,上年同期为净亏损1.97亿元,同比扭亏。 在22日的业绩说明会上,有投资者询问:之前公司3月份接受央视采访时说那段时间每日销售额都突破1亿,4、5月延续了这种火爆的情况吗? 对此,佰维存储董事长孙成思答复称,请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某单日出货量不能作为推算公司整体业绩情况的依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孙成思介绍,在AI新兴端侧领域,佰维存储ePOP系列产品目前已被Meta、Google、小米、阿里、小天才、Rokid、雷鸟创新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应用于其AI/AR眼镜、智能手表等智能穿戴设备上,公司为Meta AI智能眼镜提供ROM+RAM存储器芯片,是国内的主力供应商。2025年公司AI新兴端侧存储产品收入约17.51亿元,其中,AI眼镜存储产品收入约9.6亿元。2026年第一季度AI新兴端侧存储产品收入约11.75亿元,同比增长496.45%,环比增长53.19%。 展望第二季度,孙成思表示,行业景气度持续,公司业绩有望继续向好,具体业绩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的相关公告。 孙成思称,根据Trendforce的预测,2026年第二季度整体一般型DRAM合约价格仍将增长。NAND Flash市场持续由AI、数据中心需求主导,全产品线连锁涨价的效应不减,预计第二季度整体合约价格仍将增长。本轮存储涨价由AI算力需求爆发引起,据市场观点,供需缺口在短期内难以缓解,存储市场有望持续景气。公司将持续跟踪未来存储行业的发展趋势。 子公司获长存产业投资基金投资 针对投资者关心:公司和长鑫、长江存储都有哪些方面的合作? 孙成思表示,公司与长鑫科技、长江存储的合作请以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为准。公司测试设备业务子公司成都态坦获得战略股东长存产业投资基金的投资。 孙成思指出,全球的存储晶圆产能集中于三星、SK海力士、美光、铠侠、西部数据、长江存储、长鑫科技等存储晶圆原厂。通过多年的合作,公司已经和主要的存储晶圆制造厂商、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孙成思还称,公司与海光芯正的合作目前正常推进。公司作为行业领先的独立半导体存储和先进封装服务商,计划持续依托公司晶圆级封装能力和AI产业链生态资源,以先进封装作为技术底座服务AI高速互连需求,打造“存、算、运”综合服务平台。 此外,孙成思提到,佰维存储位于东莞松山湖的晶圆级先进封测制造项目进展顺利,正按客户节奏稳步推进打样与验证工作。如果客户导入顺利,预计将于2026年年底起正式贡献收入。通过该项目,公司将从存储解决方案供应商升级为AI时代“存储+先进封测”全栈技术服务商,为公司深耕AI产业链“存算运融合”领域构筑了坚实的长期竞争壁垒。 港股IPO有序推进中 还有投资者称:注意到佰维存储当前的高存货、扩产能等策略,均建立在对AI相关行业的积极预期之上,一旦相关需求不及预期,高存货和过剩的产能反而会影响到公司的现金流和业绩,公司对此有无预案? 对此,孙成思表示,公司实施“稳健灵活、动态优化”的供应链管理策略。面对行业周期波动,公司将通过持续改善经营情况,加快研发节奏,缩短晶圆至终端产品的全周期交付时效,在存储晶圆价格变动的区间内实现产品消化,有效降低行业价格波动对公司业务的影响。其次,公司聚焦AI技术革命催生的产业机遇,不断开拓高毛利的创新业务,例如AI眼镜、具身智能、AI端侧等,公司是业内率先抓住AI眼镜机遇的解决方案厂商,通过布局以上高毛利创新业务,能够充分分享行业爆发带来的增长红利。最后,公司将坚持“研发封测一体化”的战略布局,持续增加产业链覆盖环节,继续发挥公司在自研主控、先进封测、测试设备等领域的优势,提升产业链价值占比和产品附加值,减轻行业周期对于公司的影响,不断提升公司行业竞争力和盈利稳定性。 孙成思表示,公司已于2026年5月12日向香港联交所更新递交了发行上市的申请。公司港股IPO相关工作目前正在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开信息显示,佰维存储成立于2010年,是一家面向AI时代的领先独立半导体存储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从事半导体存储器的研发设计、封装测试、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及服务为半导体存储解决方案和先进封测服务,其中半导体存储解决方案按照应用领域不同又分为智能移动及AI新兴端侧存储、PC及企业级存储、智能汽车及其它应用存储等。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22日收盘,佰维存储收涨3.74%报312.25元/股,最新市值1470亿元。(中新经纬APP)19:33
V观财报|国光电器及其股东智度股份被警示并通报批评,时任董事长陆宏达已辞职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国光电器及其股东智度股份被警示、遭通报批评。 5月22日,国光电器、智度股份双双公告,收到广东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同日,深交所对国光电器、智度股份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 查询2026年一季度报告显示,截至报告期末,智度股份前两大股东为北京智度德普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智度集团,国光电器前两大股东为深圳智度国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智度股份。 处罚具体如下: 国光电器被警示、遭通报批评 5月22日盘后,国光电器公告,公司当日收到广东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陆宏达、何伟成、肖庆、王婕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0号)(以下简称《70号决定书》)。 《70号决定书》显示,经查,国光电器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未及时披露大额投资收益。国光电器的合营企业广州锂宝新材料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丧失了对宜宾锂宝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控制权,国光电器因此产生大额投资收益,但公司迟至2023年10月28日才在三季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及预估影响金额。有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未完整披露公司控制权结构。国光电器2020年7月公告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编号2020-55)披露,“陆宏达、赵立仁所持智度德正股权比例为22.5%”“智度德正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达成一致行动安排,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控制智度德正的情形,亦不存在将所持有智度德正的股权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交由他人控制的情形”。经查,赵立仁与陆宏达签署股权代持协议,国光电器未真实、完整、准确披露最终控制层面的股权结构,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未如实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及代持情况。一是员工资金来源信息披露不实。经查,国光电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部分员工认购资金来源于公司关联方广州市智度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提供的借款。公司于2021年3月9日披露的《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有关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二是未披露员工持股计划存在的代持情况。经查,公司个别高管委托其他员工代为持有国光电器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情况及董监高员工持股计划未如实披露有关代持情况,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四)账外收付资金、核算收入费用。经查,国光电器近年来存在通过食堂账号和员工个人银行账户在账外收付公司资金、核算收入费用的情况,导致相关期间多计或少计公司利润,其中2020年至2023年的影响净利润的金额分别为374万元、-122万元、-128万元和-42万元。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76号)第十二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财会〔2010〕11号)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五)未及时披露关联方交易。一是公司2020年至2024年1-7月按照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指示通过账外账累计支出918万元,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截至2024年12月,有关款项已全部退回。二是公司2020年至2023年通过账外账和供应商累计向关联方转账3091万元,截至2025年4月末,有关款项已全部退回。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关联交易,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国光电器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时任总裁何伟成,时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肖庆,董事会秘书王婕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陆宏达对公司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第一个事项、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何伟成对公司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的第二个事项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肖庆对公司第四项、第五项的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王婕对公司第一项、第三项的第二个事项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国光电器、陆宏达、何伟成、肖庆、王婕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5月22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国光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的决定》指出,国光电器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6.3.12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时任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肖庆,未能按照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4.3.1条第一款、第4.3.5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国光电器、陆宏达、肖庆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智度股份被警示、遭通报批评 5月22日盘后,智度股份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陆宏达、赵立仁、陈志峰、刘韡、兰佳、汤政、张婷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6〕71号)(以下简称《71号决定书》)。 《71号决定书》显示,经查,智度股份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未完整披露控制权结构。智度股份间接控股股东为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其股东赵立仁与陆宏达签署了股权代持协议,智度股份于2019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无实际控制人提示性公告》及相关定期报告等披露文件未准确、完整披露股权结构,迟至2025年4月29日才在《2024年年度报告》中披露上述事项。有关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一是2019年12月,公司子公司广州市智度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间接向公司关联方西藏智恒实业有限公司出借资金4500万元。有关资金及利息在2020至2024年间陆续归还。二是公司2020年至2023年通过供应商累计向关联方转账4909万元,截至2025年4月,相关款项已退还。公司未及时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和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要责任,赵立仁对公司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兰佳对公司第二项违规行为的第一个事项负有主要责任,陈志峰、刘韡、张婷对公司第二项违规行为的第二个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汤政对公司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 三、未完整披露关联交易并进行正确会计处理。智度股份2025年4月29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2020年出售子公司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披露,并对交易中涉及的股权回购事项进行会计差错更正。公司2020年出售子公司的公告披露不完整、2020年至2023年年报对相关股权回购事项的会计处理不准确,导致2020年至2023年年报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该事项下,2023年11月至2024年7月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动人智度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度集团)与智度股份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5106万元,公司未如实进行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和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广东证监局指出,智度股份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时任董事长赵立仁,时任总经理陈志峰,财务总监刘韡,时任副董事长兰佳,时任副总经理汤政,时任监事会主席兼人力总监张婷,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三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其中陆宏达对公司以上全部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赵立仁对公司第一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兰佳对公司第二项违规行为的第一个事项负有主要责任,陈志峰、刘韡、张婷对公司第二项违规行为的第二个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汤政对公司第三项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智度股份、陆宏达、赵立仁、陈志峰、刘韡、兰佳、汤政、张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同日(5月22日),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智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指出,智度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10.2.3条第一款、第10.2.4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4.1.3条第一款的规定。 公司时任董事长陆宏达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1.4条、第2.2条、第3.1.5条、第3.1.6条,《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3.5条,以及《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3.5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深交所决定,对智度股份、陆宏达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国光电器产品覆盖了扬声器单元、VR/AR声学组件、汽车类声学模组、音响系统、智能音箱、智能穿戴产品、TWS耳机、数字功放、聚合物锂电池等,是目前全球最为规模化、系统化、专业化的音响及智能硬件产品设计和生产基地之一。 智度股份于1996年12月成立并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基于在互联网搜索、大数据、AI、IOT、区块链等领域的技术沉淀,长期优质服务凝聚的优质客户及媒体端资源,致力于开发与提供优质的互联网产品与服务。目前公司主要业务包括互联网媒体、数字营销、自有品牌、区块链和元宇宙等。 值得一提的是,国光电器、智度股份4月20日早间双双公告,董事会于4月19日收到公司董事长、董事陆宏达的书面辞职报告。陆宏达因身体原因并尚有其他重要事情需要处理,决定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辞职后,陆宏达将担任公司顾问,继续服务公司。 北京智度德正投资有限公司4月29日在“智度德正”公众号发布《关于下属公司智度股份与国光电器原董事长陆宏达事件的声明》称,陆宏达在美涉嫌性侵被起诉,现已被羁押在深圳市某看守所的情况均属实。 二级市场上,22日,国光电器收涨1.76%报10.96元/股,智度股份收涨0.15%报6.81元/股。(中新经纬APP)19:20
V观财报|美湖股份发布“小作文”被监管谈话、遭监管警示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因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文章内容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美湖股份被监管谈话、遭监管警示。 美湖股份5月22日盘后公告,公司于当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经查, 美湖股份存在以下违规事项。 2026年5月11日,美湖股份在微信公众号“美湖股份”发布标题为“美湖股份签署具身智能订单合同”的文章,但合同标的物实际为机器狗相关部件。美湖股份未考虑到市场上普遍将“具身智能”与“人形机器人”的概念进行混淆情形,未准确披露合同标的物为机器狗相关部件;该文章描述的“合同金额人民币94318.20万元”实际为该框架合同测算的最高订单额,系估算而来,且未提示相关风险,该公众号文章内容存在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的情形。 湖南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第二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 美湖股份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同日(5月22日),上交所发布《关于对湖南美湖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指出,当前,“具身智能”属于市场较为关注的热点概念,为投资者高度关注。公司发布相关信息,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提示不确定性风险,避免对投资者产生误导。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中发布涉及“具身智能”订单信息,但未披露合同标的是机器狗相关部件,也未充分提示合同金额实际为该框架合同测算的最高订单额,销售额系估算而来、具有不确定性等风险,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公司直至监管督促后才发布公告予以说明,相关信息发布不准确、不完整,风险提示不充分。 上交所指出,美湖股份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1.1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长许仲秋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同时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是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4.2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7.1.1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美湖股份及时任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许仲秋予以监管警示。 关于上述微信公众号文章提到的合同,美湖股份5月1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回复公告》称,本次签订的合同属于框架合同,七腾向公司的年度采购额9.43亿元为可能的最高订单额,系根据合同最高采购量18万台估算而来,公司的最终销售额视七腾下达的具体订单情况而定。本合同对于订单下达的时间、订单的数量不具有约束性,因此本合同的销售额具有不确定性。截至回复出具日,七腾向公司发放订单涉及执行器90台。 彼时公告提到,因该合同签署有利于客户推广,经公司宣传部门采编人员撰稿,宣传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便在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人员对于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不熟悉,未及时上报证券部、董事会秘书、董事长。 公告还称,5月11日18点35分公司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信息后,公司证券部注意到公司公众号发布的合同信息可能存在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的情形,要求公司宣传部门删除该信息。公司于当日19点10分删除公众号文章,并于当日22点在上交所网站披露《关于签订日常经营合同事项的说明公告》,提示了销售额具有不确定性风险;产能不足的风险;合同变更、中止或终止等风险;供货质量不达标的赔偿及退货风险;订单交付不及时风险等风险,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级市场上,5月11日,美湖股份早盘一度涨近5%至42.06元/股,随后进入下跌通道,5月20日最低跌至29.83元/股。(中新经纬APP)18:38
V观财报|玲珑轮胎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未及时披露被警示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22日盘后,玲珑轮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山东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2021年6月10日,玲珑轮胎披露《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拟建设铜川年产1520万套高性能子午线轮胎和50万套翻新胎项目。2025年10月,前述投资项目发生重大变化,玲珑轮胎未及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规定,王锋作为董事长、时任总经理,孙松涛作为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上述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三条规定,山东证监局决定对玲珑轮胎、王锋、孙松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公开资料显示,玲珑轮胎主营业务为汽车轮胎的设计、开发、制造与销售,主要产品分为全钢子午线轮胎、半钢子午线轮胎和斜交胎,广泛应用于乘用车、商用车、卡客车以及工程机械车辆等。 二级市场上,玲珑轮胎22日收涨0.33%报12.3元/股。(中新经纬APP)17:16
V观财报|批量造富,长鑫科技董事长7.68亿股激励员工!公司5月27日首发上会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国内DRAM(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龙头企业董事长将自持的7.68亿股激励员工,A股或再次上演批量造富“神话”。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近日公告,定于2026年5月27日召开2026年第27次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鑫科技”)首发事项。 随着首发上会临近,长鑫科技创始人、董事长朱一明大手笔个人股权激励引发市场关注。 据长鑫科技招股说明书(上会稿),长鑫科技于2024年5月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将15.36亿股激励股份授予给朱一明,经履行内外部相关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与朱一明签署了《股权授予协议》,授予价格为0.108元/注册资本。 招股说明书显示,朱一明通过持有合肥集鑫上层合伙人合肥集鑫肆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份额,获授予15.36亿股长鑫科技的激励股份。作为公司创始人和董事长,朱一明自愿将其持有的合肥集鑫肆拾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份额中的50%(对应公司当前股本的7.68亿股长鑫科技股份,以下简称“目标激励股份”)未来分配给长鑫科技及其并表子企业员工用于激励(激励对象不包含朱一明本人),并计划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满36个月后的5个自然年度内完成50%目标激励股份的授予或减持收益分配,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满36个月后的10个自然年度内完成剩余目标激励股份的授予或减持收益分配。 此前,长鑫科技已两期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累计完成授予6760人次。 具体来看,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合计完成了9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工作,累计授予3596人次,授予价格为1.05元/注册资本;公司合计完成了7次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授予工作,累计授予3164人次,授予价格为0.108元/注册资本。 据招股说明书,截至2025年12月31日,长鑫科技研发人员为6259人,员工总数为19298人。 公开资料显示,长鑫科技前身可追溯至2016年6月成立的合肥智聚集成电路有限公司,由合肥才聚出资设立,初始注册资本1000万元;2017年4月,公司更名为睿力集成电路有限公司,逐步聚焦DRAM制造核心业务。2023年6月,全体股东签署发起人协议,共同发起设立长鑫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长鑫科技在股说明书中披露,公司产能规模已位居中国第一、全球第四,但距离DRAM行业前三家国际头部厂商仍有一定差距,且产能规模亦远低于国内庞大的市场需求。随着本次上市募集资金建设项目的稳步推进,公司将加速工艺升级,从而实现更低的单位成本,更强的市场竞争力及盈利能力,更有效地满足未来全球下游市场旺盛的需求,助力公司在全球DRAM市场中占据更有利的地位。 最新数据显示,2026年第一季度,长鑫科技营收508亿元,同比增长719.13%;归母净利润247.62亿元,同比增长1688.30%;公司预计2026年上半年营收1100亿元至1200亿元,同比增长612.53%至677.31%;归母净利润500亿至570亿元,同比增长2244.03%至2544.19%。算起来,2026年第一季度,长鑫科技日赚约2.8亿元。(中新经纬APP)中新经纬5月26日电这些汽车非常漂亮。5月26日,正在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的塞尔维亚...
26日,在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司长徐亮提到,对符合...
中新经纬5月26日电这几天,对许多宜信投资者而言格外难熬。安徽合肥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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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东时间周二,美国三大股指全线收跌,标普500指数和纳指连续第三个交易日下...
财务方面,2025年12月18日,衍生集团披露《2025/2026年中期业绩报告》称,于...
中新经纬5月18日电继源杰科技后,又一只CPO概念股超越贵州茅台股价,A股股王...
本次股东权益变动前,施红阳持有顺络电子股份535.2787万股,杨柳在本次股东...
14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咏前表示,当地时间5月13日,中美经贸中方牵头人、...
中新经纬5月14日电在韩国股市中,种种狂热迹象正随处显现。据彭博社14日报道...
中新经纬5月14日电据BBC13日报道,奥利奥母公司、食品巨头亿滋国际因旗下知...
盘面上,AI算力产业链全线爆发,半导体、算力硬件概念持续走高,存储芯片、...
中新经纬5月13日电距离2026年美加墨世界杯开幕仅剩30天,世界杯中国区转播权...
针对投资者提问,节能风电5月12日在互动平台表示,关于近期网络流传的公司股...
中新经纬5月12日电距离2025年年度股东会仅一周,全筑股份中小股东提请增加五...
据伊朗学生通讯社11日报道,伊朗司法机构表示,一名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因...
国家统计局11日发布数据显示,2026年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同比涨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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