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泰豪科技收监管工作函,自曝孙公司不配合年报审计
中新经纬 | 2024-04-15 09:51:25

  中新经纬4月15日电 日前,上交所下发对泰豪科技的监管工作函,处理事由为关于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报审计工作的监管工作函。

  此前,因德塔动力不配合提供2023年度审计相关资料,泰豪科技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简称“泰豪电源”)将孙公司德塔动力告上法庭。

  4月13日,泰豪科技公告显示,泰豪电源就德塔动力不配合提供2023年度审计相关资料侵害股东知情权纠纷向闽侯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泰豪电源收到闽侯县人民法院出具《受理案件通知书》。

  来源:公告

  根据《公司法》规定,泰豪电源有权查阅、复制德塔动力股东会会议决议、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以及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等相关材料(简称“知情权相关材料”)。

  此外,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泰豪科技系上市公司,应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年度报告和年度审计报告,而德塔动力系泰豪科技的合并财务报表企业,更应当向泰豪电源提供相关材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0-2022年度,德塔动力均接受泰豪电源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其进行审计,但在泰豪科技拟进行2023年度审计时,德塔动力原董事长、总经理朱淑华以回购股权为由携德塔动力会计机构负责人肖美珠不予配合。

  公告还提到,鉴于知情权相关材料由朱淑华和肖美珠实际控制,泰豪电源于2024年1月至3月期间先后多次要求提供知情权相关材料,但朱淑华和肖美珠均不予配合,导致德塔动力无法向泰豪电源提供,严重损害了泰豪电源的知情权,并严重影响了泰豪科技进行信息披露。

  公告显示,泰豪电源为泰豪科技全资子公司。同时,泰豪电源持有德塔动力40%的股权,系德塔动力的控股股东。因此,德塔动力为泰豪科技控股孙公司

  上述案件还牵扯出另一案件。泰豪科技3月23日发布关于子公司涉及仲裁事项的公告显示,公司控股孙公司德塔动力的少数股东朱淑华因要求回购泰豪电源持有的德塔动力31%股权向德塔动力其他股东提出仲裁申请。目前该案件仲裁机构已立案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泰豪科技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多次尝试,德塔动力相关管理人员依然不配合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导致德塔动力2023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该事项将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造成一定影响。

  泰豪科技称,对于德塔动力相关人员违反公司规范运作要求的行为,以及对于给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关法律措施,依法主张合法权益,最大程度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官网显示,泰豪科技成立于1996年3月,2002年7月在上交所上市,主要发展军工装备和应急装备两大业务板块。

  股市方面,泰豪科技15日平开低走,截至发稿跌4.76%,报5元/股。(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秦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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