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4月17日电 17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陈钦鹏、戴盛杰、黄家兵的监管函》(下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经查,齐心集团存在资金管控不严格、与控股股东深圳市齐心控股有限公司人员及场所混同、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2022年至2024年商誉减值计提不审慎情形。其中,现金流量发生额列报不准确、商誉减值计提不审慎等事项影响了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的准确性。
《监管函》指出,齐心集团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陈钦鹏、董事兼副总经理戴盛杰、财务总监黄家兵对上述相关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5条的规定。
公开资料显示,齐心集团主营业务为B2B办公物资集采业务,主要聚焦办公行政物资、MRO工业品、员工福利、营销物料等核心业务场景,为企业级客户提供更优质的一站式采购体验与服务。
二级市场上,齐心集团17日收跌1.88%报6.78元/股。(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