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谊兄弟王忠军、王忠磊等被执行1.85亿元
中新经纬 | 2022-04-28 11:02:18

  中新经纬4月28日电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王忠军、王忠磊等近日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1.85亿元,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案号为(2022)京03执609号。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忠军,现任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谊兄弟”)董事长,持有华谊兄弟(天津)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剩余30%股权由王忠磊持有,后者现任华谊兄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等。

  截图来源:天眼查

  华谊兄弟官网信息显示,华谊兄弟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300027)是中国综合性娱乐集团,由王中军(即王忠军)、王中磊(即王忠磊)兄弟创立于1994年,并于2009年率先登陆创业板,被称为“中国影视娱乐第一股”。

  华谊兄弟官网还显示,王忠军1960年出生于北京,曾获得2010和2013年度最具影响力的25位企业领袖、《好莱坞报道》2016年十大最有影响力的中国人物、胡润百富2017最受尊敬企业家、《财富》2018年度最具影响力的50位商界领袖、《综艺》2018年度全球娱乐行业最具影响力500位领袖等诸多奖项,并获邀加入第91届奥斯卡评委阵容。

  王忠磊1970年出生于北京,1998年开始执掌华谊兄弟影视业务,主出品影片总票房超过二百亿元,多次包揽华语电影票房冠军,成为华语电影第一品牌,也成为业界公认的华语电影“金牌制片人”。2016年,将主要精力移至集团整体运营,开始全面掌管集团主要业务板块的发展和联动。

  4月28日,华谊兄弟披露,2022年一季度营业收入1.32亿元,同比下降66.6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32亿元,上年同期为净利润2.35亿元,同比下降156.19%。

  华谊兄弟解释称,报告期内,国内部分地区疫情反复,影视行业在需求和供给端的双重不利影响下,票房和观影人次等主要指标明显弱于去年同期,行业整体生产经营受限,公司主要业务亦受到较大影响。

  4月22日,深交所下发《关于对王忠军、王忠磊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称,王忠军、王忠磊在权益变动比例达到5%时,未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规定停止买卖华谊兄弟股份并及时履行报告、公告义务。

  深交所指出,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深交所规定,经深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通过,作出如下处分决定:对王忠军、王忠磊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Wind数据显示,2022年以来,华谊兄弟股价整体呈下行趋势。截至4月27日收盘,华谊兄弟涨1.53%报2.66元,累计跌幅达32.83%!4月28日上午,华谊兄弟股价低开低走,截至发稿跌6.39%报2.48元。(中新经纬APP)

责任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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