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征意见:引导锂电池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制造项目
中新经纬 | 2024-05-08 16:23:41

  中新经纬5月8日电 据工信部网站8日消息,为进一步加强锂离子电池行业管理,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1年本)》进行修订,形成《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锂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显示,该规范条件是鼓励和引导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

  在产业布局和项目设立上,《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提及三方面:

  一是锂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二是在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建设工业企业的区域不得建设锂电池及配套项目。上述区域内的现有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关闭拆除,或严格控制规模、逐步迁出。

  三是引导企业减少单纯扩大产能的制造项目,加强技术创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在资源综合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上,《锂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4年本)》(征求意见稿)提及七方面:

  一是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出台的土地使用标准,严格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企业应依法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并按规定开展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二是企业应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按照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并落实各项环境管理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废有机溶剂、废电池等固体废物应依法分类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或无害化处理。

  三是企业应制定包含产品单耗指标和能耗台帐,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严重污染环境的落后用能设备和生产工艺。鼓励企业调整用能结构,使用光伏等清洁能源,建设应用工业绿色微电网,开展节能技术应用研究,制定节能规章制度,开发节能共性和关键技术,促进节能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

  四是锂电池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应≤400kgce/万Ah。正极材料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1400kgce/t。负极材料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3000kgce/t。隔膜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750kgce/万㎡。电解液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50kgce/t。

  五是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妥善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企业应按照《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有关要求,依法披露环境信息。当年及上一年度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

  六是企业应建立环境管理体系,鼓励通过第三方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企业持续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清洁生产指标宜达到《电池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中Ⅲ级及以上水平。

  七是企业应依据有关政策及标准,开展锂电池碳足迹核算。鼓励企业在产品研发阶段增加资源回收和综合利用设计,加强锂电池生产、销售、使用、综合利用等全生命周期资源综合管理。(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万可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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