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药明康德再澄清:无人类基因组学业务
中新经纬 | 2024-05-16 08:35:42

  中新经纬5月16日电 针对美国H.R.8333草案将公司保留在“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定义中,药明康德16日早间通过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

  药明康德公告截图

  药明康德称,美国众议院监督与问责委员会(下称:美国众议院委员会)于2024年5月15日投票通过向众议院报告一项编号为H.R.8333的立法草案(下称:H.R.8333草案),该草案为此前编号为H.R.7085的拟议《生物安全法》草案的修订版本。

  药明康德指出,H.R.8333草案的修订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移除此前针对药明康德的各种指称;以及增加一项不溯及既往条款(“祖父”条款),即豁免在拟议限制性条款生效前签订的现有合同。

  然而,尽管美国政府机构已有针对国家安全问题的评估程序,H.R.8333草案仍将药明康德的公司称保留在“予以关注的生物技术公司”的定义中,药明康德表示,“本公司强烈反对这种未经正当程序的预设性且不合理的定义。”

  “我们坚信,药明康德在过去没有、现在和未来都不会对美国或任何其他国家构成国家安全风险,而且公司也未曾受到美国政府机构的任何制裁。”药明康德再次重申,药明康德既没有人类基因组学业务,而且公司的现有各类业务也不涉及在美国、中国或任何其他地区收集人类基因组数据。

  药明康德提到,在未来数月中,H.R.8333草案将继续经历在众议院的立法过程。公司将与谘询顾问协力,继续与参与进行中的H.R.8333草案以及经美国参议院国土安全和政府事务委员会于2024年3月6日投票通过的编号为S.3558的立法草案(“S.3558草案”)立法过程的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对话。

  药明康德最后指出,H.R.8333草案及S.3558草案的内容需要达成一致而且仍有待进一步审议并可能变更。

  药明康德官网介绍,药明康德为全球医药及生命科学行业提供一体化、端到端的新药研发和生产服务,在亚洲、欧洲、北美等地均设有运营基地。通过“CRDMO”和“CTDMO”业务模式,不断降低研发门槛,服务范围涵盖化学药研发和生产、生物学研究、临床前测试和临床试验研发、精准医疗研发、测试和生产等领域。

  2024年第一季度,药明康德实现营业收入79.82亿元,同比下降10.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42亿元,同比下降10.42%。

  二级市场上,截至5月15日收盘,药明康德A股跌4.07%报45.22元,港股涨3.77%报41.30港元,最新总市值1326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熊思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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