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7日电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7日披露的信息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自贸区分行(下称“建行郑州自贸区分行”)被罚290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建行郑州自贸区分行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为: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未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转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贷后管理未尽职,流动资金贷款和贴现资金违规转作保证金循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贷后管理未尽职,导致流动资金贷款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供应链融资业务办理不审慎。
依据相关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对建行郑州自贸区分行罚款290万元。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
此外,刘明彦(时任建行郑州自贸区分行副行长)以及邵凤丽(时任建行郑州自贸区分行公司业务部总经理),对建行郑州自贸区分行贷后管理未尽职,流动资金贷款违规转作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保证金;贷后管理未尽职,流动资金贷款和贴现资金违规转作保证金循环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贷后管理未尽职,导致流动资金贷款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供应链融资业务办理不审慎的行为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对二人予以警告。
赵驰(时任建行郑州自贸区分行业务部客户经理),对建行郑州自贸区分行贷前调查未尽职,违规发放个人住房贷款的行为负有责任。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对其予以警告。(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