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6月7日电 派瑞股份7日公告,6月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5年12月26日,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陕西证监局表示,派瑞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一案,已调查完毕,依法拟作出行政处罚。
经查明,派瑞股份为平滑公司业绩,通过篡改商品验收单据的方式延迟确认销售收入,导致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收入 2271.5万元、虚减利润总额1711.73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11.84%和26.18%;2025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2271.5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711.73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披露金额的26.87%和50.02%。
公司时任董事长刘强,知悉销售收入延迟确认的情形,放任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时任董事、总经理白杰和时任财务总监郭伟策划并组织实施了销售收入延迟确认行为,在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上签字,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上述违法事实,有派瑞股份相关公告、财务资料、业务合同、情况说明及资料、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2025年12月26日,派瑞股份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受影响的相关定期报告中有关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调整。
陕西证监局认为,派瑞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规定,构成《证券法》所述违法行为;刘强、白杰和郭伟涉嫌违反《证券法》规定,是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上述涉嫌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规定等,陕西证监局拟决定:一、对西安派瑞功率半导体变流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刘强给予警告,处以220万元罚款;三、对白杰、郭伟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00万元罚款。
派瑞股份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判断其中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七)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第10.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五节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陕西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
同日,派瑞股份公告,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8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一天,将于2026年6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自2026年6月9日(星期二)开市起被实行“其他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派瑞股份”变更为“ST派瑞”,证券代码仍为“300831”;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不变,仍为 20%。(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