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14日电 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鈊渝金租)因融资租赁款被挪用等问题被罚款150万元。
国家金融监管总局网站14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鈊渝金租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租赁物不合规;租前调查不尽职;融资租赁款被挪用;风险分类不审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规定,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6月7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罚款150万元。
与此同时,时任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业务一部总经理的刘沙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重庆监管局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重庆鈊渝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业务三部总经理的熊智东被警告。
公开资料显示,鈊渝金租系上市公司重庆银行的控股子公司。
据重庆银行2023年年报,鈊渝金租成立于2017年3月,注册资本30.00亿元,由重庆银行作为主要发起人参与设立,该行持有其51.00%的股份。鈊渝金租主要经营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等业务。
截至2023年年末,鈊渝金租资产总额为406.40亿元,负债总额为358.1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48.22亿元,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6.15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