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6月29日电 据国家医保局消息,根据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和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以下分别简称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有关工作安排,国家医保局近期对申报药品进行了初步形式审查,并对通过初审的药品名单和主要信息进行公示。
国家医保局介绍,形式审查是对申报药品是否符合当年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条件以及药品申报信息完整性进行的审核。根据《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形式审查分为初审、初审结果公示、复核、最终结果公告四个步骤。本次公示的内容即为今年的初审结果。
通过对药品申报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一方面可以确保申报的药品符合申报条件,另一方面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进行审核,有利于后续评审、测算阶段信息的全面、真实、准确。同时,为确保目录调整公开透明,国家医保局对通过初审的药品名单和主要信息进行公示,本身也是主动接受监督的一种方式。
通过初步形式审查是否意味着这些药品被纳入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对此,国家医保局提到,按照《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和《2026年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及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目录调整分为企业申报、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谈判竞价/价格协商等环节,形式审查只是企业申报后目录调整所有程序中的第一步。
一个药品通过初步形式审查,只代表初审符合相应申报条件,还需要通过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即使药品最终确定通过形式审查,也仅代表该药品具备了参与目录调整后续工作流程的资格,不代表其已经纳入了基本医保目录或商保创新药目录。
国家医保局进一步称,6月1日至6月10日,国家医保局共收到医保药品目录调整申报信息818份,涉及药品通用名674个。
经初步审核,6月10日前已获得注册批件的申报药品中,通过基本目录初审的557个:其中目录外申报信息503份,涉及药品通用名375个,通过初审334个;目录内申报信息236份,涉及药品通用名229个,通过初审223个。通过商保创新药目录初审的54个:其中目录外申报信息57份,涉及通用名57个,通过初审53个;目录内通用名1个,通过初审1个。有些药品同时申报了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但因两者申报条件不完全一致,会出现基本医保目录和商保创新药目录形式审查结果不一致的情况。
另外还有49个通用名(含2个同时申报新增适应症)预申报基本目录外,其中1个明显不符合申报条件,11个基本目录内通用名预申报了新适应症;4个通用名预申报了商保创新药目录外。预申报的企业基本按要求提交了审评进度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本次预申报的品种一并公示。
国家医保局表示,相较2025年,总体上看,今年申报品种呈现几个特点:
一是申报品种数量进一步提高。今年共收到申报材料818份,涉及674个通用名,比2025年增加100份申报材料、41个通用名。
二是形式审查通过率大幅提升。除预申报品种外,初步形式审查总体通过率92%,比去年提高8个百分点,表明大部分医药企业能够准确理解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并按条件申报。
三是申报品种新药居多。以目录外条件1申报即五年内获批新通用名药品数量为343个(不含预申报品种)。
整体来说,申报药品的数量和通过形式审查的比例都高于往年,这一方面体现了我国医药行业蓬勃发展,新药上市数量持续增加,医药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药品目录调整,另一方面也说明企业对目录调整规则的理解更加清晰、行为更加理性,一些多次申报均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品种本次未再进行申报。
“今年有一些价格较为昂贵、可能超出基本医保保障能力的药品通过了基本医保目录初步形式审查,仅表示该药品符合申报条件,获得了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国家医保局进一步明确,这类药品最终能否进入基本医保目录,还需要经严格的专家评审,以及后续的独家药品谈判、非独家药品竞价等程序才能最终纳入目录。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根据公示期间收到的反馈意见及有关部门的反馈,对有关药品信息进行复核,确定最终通过形式审查的药品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最终形式审查结果无论是否通过,均会通过2026年基本医保目录及商保创新药目录调整申报模块向申报企业反馈。(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