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地可协商下调存量房贷利率?多家银行回应
中新经纬 | 2023-07-21 11:24:31

  中新经纬7月21日电 (魏薇 实习生 刘雨荷子)21日,据常州日报微信公众号报道,目前,该市商业银行还没出台统一的指导文件和具体细则,但是,已经有一些贷款人与贷款银行就存量房贷利率进行了沟通,也有银行同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

  中新经纬记者注意到,该文章已于21日进行过修改,“也有银行同意下调存量房贷利率”一句已被删除。

  21日上午,中新经纬以客户身份咨询江苏省常州市工农中建四大行部分支行的个贷中心,客户经理均表示,目前尚未收到通知。

  “没有没有没有。”当记者询问是否可以协商下调存量房贷利率时,一位农业银行个贷中心客户经理表示,一点风声都没有,也没有收到通知。

  建设银行房贷中心客户经理称,暂时还没有接到总行和省分行的文件和通知,可以关注建行手机银行的公告或者客服。

  “现在还没有消息。”工商银行客户经理表示。当被问到最近是否会发布相关公告时,该客户经理表示,不知道会不会发布。

  中国银行客户经理回复称,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文件和通知。记者进一步询问最近是否会有相关公告通知,该客户经理称,“还没有听说。”

  农村商业银行一位工作人员则表示,降存量房贷利率现在只支持商转组合,就是商贷转组合贷款,这是之前就有的政策,商贷房贷利率直接下调的现在暂时没有接到通知,一切以正式通知为准。

  中新经纬注意到,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年1月曾发布《常州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根据办法,商转公贷款包括两种办理方式:一是“以贷还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后,借款人办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在商转公贷款抵押手续办妥后中心发放商转公贷款至相应的还款账户偿还商贷。二是“先还后贷”方式。已办理商贷的借款人向中心申请商转公贷款,经中心同意并办理中心认可的担保手续后,还清商贷,在商转公贷款抵押手续办妥后中心再发放商转公贷款至借款人账户。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司司长邹澜表示,“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和鼓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自主协商变更合同约定,或者是新发放贷款置换原来的存量贷款”。

  目前,各家银行尚未出台相应政策,多家银行客服表示,已关注到有关存量住房贷款利率调整的新闻报道,但是目前尚未接到有关部门的正式通知,政策明确落地后会严格执行相关要求。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对中新经纬指出,银行应该确定明确的标准,是全部下调还是择优下调等,至少需要明确规则,尤其是针对还贷压力大或信用分高的客户,可以落实差异化政策。而对于购房者来说,房贷利率下调关乎每个月的月供,也关乎钱袋子,可以密切关注此类政策动向。(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魏薇:vivi1257@163.com)(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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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中元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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