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8月10日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煤炭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简称《规划》)。其中指出,到2030年,全国大型现代化煤矿产能比重提升至 87%,智能化煤矿产能比例提升至75%;推动落后无效产能退出。坚持先立后破,统筹煤矿关闭退出与区域供应保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落后产能煤矿有序退出;加强煤矿职业健康防护,完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体系等;大力实施灾害严重矿井、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矿井智能化改造,推动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作业替代。
《规划》总体要求,到2030年,煤炭兜底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生产开发布局持续优化,优质先进产能比重进一步提升,产供储销体系更加完善,全国大型现代化煤矿产能比重提升至 87%;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明显提高,全系统智能化建设深入推进,智能化煤矿产能比例提升至75%;煤基多元化产业格局加快形成,煤炭消费实现达峰,供需动态平衡保障机制进一步健全,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显著提高,现代煤炭产业体系基本建成,煤炭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
优化煤炭开发空间布局方面,《规划》提出,持续推进山西、蒙西、蒙东、陕北、新疆煤炭供应保障基地建设,高标准规划建设一批大型现代化煤矿,提升规模化集约化开发水平,2030年,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产量占全国比重超80%。东中部地区统筹本地区用能需求,合理控制开发节奏,根据资源条件加强评估论证,适度建设接续煤矿。长江经济带产煤地区积极推进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鼓励发展新能源与林草碳汇,促进煤炭与清洁能源融合发展。
加快煤炭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方面,《规划》显示,提高资源开发准入标准;积极发展优质先进产能。推动落后无效产能退出。坚持先立后破,统筹煤矿关闭退出与区域供应保障,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推动落后产能煤矿有序退出。西部地区优化生产结构,加快淘汰技术装备差、与生态敏感区重叠煤矿。东中部地区稳妥推进灾害严重不能有效治理、资源枯竭煤矿退出,妥善做好遗留问题处置和职工安置。西南、东北等地区因地制宜设置政策标准,合理引导资源条件差、安全保障程度低的中小煤矿退出,运用政策引导、市场手段等加快推动长期停产停建煤矿应退尽退。
加强煤炭产供储销体系建设方面,《规划》强调,持续加强煤炭稳产稳供;优化完善煤炭运输体系;加快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提升煤炭应急保障水平。完善煤炭储备体系,统筹加强产品、产能和产地储备,有序推进储备能力建设,提升应急保障水平。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建设煤炭产品储备。扎实推进产能储备制度实施,推动大型煤矿积极建设产能储备,持续扩大储备规模,加强储备煤矿调度监管,逐步形成规模适度、调控有效、保障有力的产能储备格局,到 2030年建成煤炭产能储备1亿吨/年以上。
推动煤矿智能化迭代升级方面,《规划》指出,加快人工智能场景化应用。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煤炭领域人工智能数据归集,推进人工智能在勘探设计、建设生产、运营维护、安全管理等重点场景系统化应用。大力实施灾害严重矿井、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矿井智能化改造,推动危险繁重岗位机器人作业替代。提升煤矿智能化运行效能。充分发掘智能化系统功能潜力,提升场景化应用和现场适应性,重点推动采煤自动截割与跟机移架、掘进远控截割、露天矿卡无人驾驶编组化运行等智能系统常态化可靠运行。鼓励煤矿企业设立智能化专业运维机构,强化智能化运维技能培训。
增强煤炭科技创新能力方面,《规划》强调,推动先进技术装备研发应用。加强煤炭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加大煤岩巷快速掘进、特大型露天煤矿高效开采等技术装备攻关力度。加快煤机装备工业软件、关键零部件自主研发和国产化替代,推动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落地应用。鼓励支持开展二氧化碳大规模低能耗捕集、矿化转化利用、高效催化还原、可靠封存等绿色低碳前沿技术研发。
强化煤炭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规划》显示,夯实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深化煤矿重大灾害防治。深入推进重大灾害治理,加快淘汰高风险技术工艺和落后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智能化防控与先进治灾技术,加强露天煤矿边坡稳定性监测与滑坡防治,增强源头防控能力。加强煤矿职业健康防护。完善煤矿职业病危害防治体系,围绕煤矿企业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加强职业健康危害源头防控,全面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推动企业落实粉尘防治主体责任,改善煤矿作业环境,建立完善职工职业健康档案,保障职工工伤保险待遇,健全职业健康管理机构与制度体系,切实维护煤矿从业人员安全健康权益。
提升行业治理现代化水平方面,《规划》强调,积极发展全国统一煤炭交易市场,完善基础制度和规则,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发挥全国煤炭交易中心作用。完善电煤保供中长期合同制度,推进煤炭交易合同规范化标准化,加强合同签约履约监管。健全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结合市场形势和成本变化适时完善煤炭价格区间调控政策,规范价格指数行为。强化煤矿关闭退出计划管理,引导企业平稳转型,稳妥做好人员安置、债务处置、生态修复等工作。健全煤炭产供储销统计体系,强化能源、安监、税务等部门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加强煤炭生产监督管理,严厉打击煤矿超产行为,规范煤炭市场秩序。研究出台规范煤炭产能管理长效机制。健全完善行业教育培训体系,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升从业人员能力素质。(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