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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5连板龙版传媒被监管警示:AI视频业务信披前后不一致
中新经纬 | 2026-09-04 19:15:03

  中新经纬9月4日电 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龙版传媒或公司)及时任董秘孙福军4日被上交所监管警示。

  经查明,龙版传媒于2026年8月26日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称,“首部AI漫剧《穿越1988》完成170集制作上线,全网播放量突破1.2亿,红果热度值超4000万”。公司股价于8月31日至9月3日收盘已连续四个涨停。

  公司于9月2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9月3日披露的《关于股票交易风险提示性公告》中表述“AI视频业务未产生营业收入”。公司于9月4日披露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中表述“AI视频业务6月产生营收约80元,7月产生营收约7.5万元,占经审计2025年公司营业收入不足0.01%”。

  上交所指出,当前,“AI视频业务”市场关注度较高,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公司在信息披露文件中涉及相关业务的表述应当审慎、准确、客观,并充分揭示风险。公司前期披露的半年度报告未对AI视频业务的具体营收规模、占比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实际影响程度等作出充分说明,信息披露未能准确反映相关业务实际开展情况;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和风险提示公告中关于AI视频业务的营收情况前后信息披露不一致。公司信息披露不准确、风险揭示不充分,前后披露不一致,可能对投资者决策产生误导。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2.1.1条、第2.1.5条、第2.1.6条等有关规定。

  责任人方面,时任董事会秘书孙福军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 条、第4.3.1 条、第4.3.5 条、第4.4.2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作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1条、第13.2.2 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

  对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及时任董事会秘书孙福军予以监管警示。

  天眼查APP显示,黑龙江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于2021年在上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图书、期刊及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及印刷服务等业务。

  业绩方面,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6.59亿元,同比增长5.62%;归母净利润7867.8万元,同比下滑34.46%。

  二级市场上,龙版传媒4日继续涨停,收报15.55元,目前公司总市值69.11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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