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16日电 据深圳证监局网站披露,近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关于对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募集完毕后未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情形。相关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私募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私募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深圳证监局网站
据“前海弘泰基金”公众号介绍,深圳市前海弘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1亿元。公司战略定位为粤港澳大湾区领先的另类资管和精品投行平台,发挥金融与产业资源优势,以夹层基金为利基,以并购基金为重心,以VC/PE基金为引领,聚焦布局“两新”业务领域:一是新型基础设施的Pre-REITs投资,主要以现代仓储物流(高标仓)、现代产业园区、新能源发电/储能电站、数据(算力)中心等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二是新产业的并购与投资,包括智能制造、信息科创、生命医药、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