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经纬10月30日电 汇洲智能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汇洲智能”)29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因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拟被罚款500万元,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3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多期年报存虚假记载
汇洲智能10月29日公告称,公司及相关人员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至2020年,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北京热热文化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热热文化”)、北京中科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下称“中科华世”)开展虚假广告推广、著作权授权、视频审核、调研报告技术服务等业务。汇洲智能的控股子公司通过虚构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2019年、2020年累计虚增收入5990.19万元、9688.56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5.08%、13.42%;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415.84万元、1777.05万元,分别占当期报告记载金额的0.88%、8.72%,导致汇洲智能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
浙江证监局认为,汇洲智能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七十九条的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武剑飞,全面负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披露等事项,未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热热文化及中科华世发展经营予以有效管控,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2019年、2020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副总经理、董事姜学谦,负责公司财务及热热文化、中科华世经营管理,组织、策划案涉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组织案涉虚增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相关情况,未能保证2019年、2020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时任财务总监陈莹莹,参与部分业务付款审批流程,未尽到注意义务,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2019年、2020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时任董事会秘书武宁,未勤勉谨慎履行职责,未能保证2019年、2020年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对汇洲智能给予警告,并处以500万元罚款;对姜学谦、武剑飞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250万元罚款;对陈莹莹、武宁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150万元罚款。
10月31日起“带帽”
汇洲智能10月29日还发布公告称,因公司收到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指出公司披露的2019、2020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5年10月31日开市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本次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简称变更为“ST汇洲”,股票代码仍为“002122”,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汇洲智能提到,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就上述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强化内部治理的规范性,加强并提高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意识,加强业务监控和财务管理,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
资料显示,汇洲智能成立于2002年11月,于2007年3月在深交所挂牌上市,公司聚焦高端装备制造和数据服务两大领域。
业绩方面,汇洲智能第三季度营收为2.61亿元,同比增长11.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724.96万元,同比增长224.52%。前三季度营收为8.09亿元,同比增长16.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623.78万元,同比下降18.12%。(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