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22张罚单、合计罚没3.23亿!这些银行与保险公司因何被罚?
中新经纬 | 2023-12-01 22:10:20

  中新经纬12月1日电 (魏薇 李自曼)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一次性公布了22张罚单。中新经纬梳理发现,这批罚单不仅涉及了银行、理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资管等金融机构主体和主要负责人,并且罚没金额也较高,总计达3.23亿元。

  其中,中信银行总行和分支机构合计罚没近2.25亿元,为本次被罚银行中金额最高的。阳光财险及其分支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518万元,收到本次保险公司中的最大罚单。

  从中信银行和建设银行的回应来看,本次对两家银行的行政处罚所涉及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及以前,均已整改完毕,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

  三家银行、一家理财公司被罚

  本次处罚的银行包括中信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共3家。此外,民生银行和渤海银行大连分行相关负责人也被罚。本次处罚的违法违规事项涉及面较广,包括贷款业务,代销的保险、基金、信托业务,不良资产处置问题,违规收费问题等。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信银行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共56项,包括违反高管准入管理相关规定,关联贷款管理不合规,绩效考核不符合规定,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充分,统一授信管理不符合要求,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收购保险公司股权,发放大量贷款代持本行不良,贷款资金用作归还本行理财融资,部分个人贷款业务品种设计存在缺陷,不良债权批量转让对象不合规,为企业入股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改变资产交易价格、调节产品收益,行长办公会有关决议不符合服务实体经济要求等。中信银行总行被罚款1.52亿元、没收违法所得462.59万元,分支机构被罚款6770万元;合计罚没2.25亿元。

  时任中信银行重庆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宋柯对违规发放并购贷款收购保险公司股权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6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行长周华对违反集团授信相关规定、形成不良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分行行长曹黛英对发放大量贷款代持本行不良负有责任,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时任中信银行厦门分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陈鹰对违反集团授信相关规定、形成不良负有责任,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中信银行方面回应中新经纬称,12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2019年对该行开展综合检查进行行政处罚的决定,这与前期司法机关对时任行长孙德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依法判决,都充分体现了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全面加强金融监管、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要求,该行诚恳接受、坚决服从、坚定执行。此次处罚所涉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及以前年度,中信银行已根据监管意见,全部完成整改,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

  除中信银行外,建设银行也收到一张罚单,该行涉及的违法违规事实共18项,主要与该行代销的保险、基金、信托等业务有关。具体来看,建行因单个网点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与超过3家保险公司开展保险业务合作,违规通过储蓄柜台销售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向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代销公募基金产品违规采用低风险评级,个人账户贵金属业务不符合客户适当性要求,违反质价相符原则收取财务顾问费等,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3791.88万元。其中,总行2041.88万元,分支机构1750万元。

  时任建设银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孙娜对该行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负有责任,被警告并处罚款10万元;时任建设银行金融科技部总经理朱玉红对该行违规收取个人客户唯一账户年费和小额账户管理费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时任建设银行北京分行副行长吴泼伟对该行北京分行及相关支行无资格人员销售基金产品负有责任,被处以警告。

  建设银行发布的《关于监管行政处罚情况的说明》表示,此次处罚是基于2019年原银保监会对该行代销业务合规性、金融服务收费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作出的。所涉及的问题均发生在2019年以前,建行已按照监管要求全部整改完毕,相关责任人已进行了问责。下一步建行将严格落实监管要求,继续坚持从严治行,强化依法合规经营,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农业银行也收到一张大额罚单。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农行因流动资金贷款被用于固定资产投资、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个别精准扶贫贷款被挪用、小微企业划型不准确、个人贷款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13项违法违规事实,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710.9738万元。其中,总行570.9738万元,分支机构2140万元。

  另外,还有一家理财公司——兴银理财收到罚单。兴银理财因理财产品之间进行利益输送,开放式公募理财产品持有高流动性资产比例不达标,同业理财产品压降不到位,未按规定开展理财业务内部审计,内控管理不到位、多数人员异地办公,短期定期开放式理财产品投资资产违规使用摊余成本计量,理财产品参与金交所业务存在违规问题,资管产品购买理财产品后导致出现多层嵌套共8项违法违规事实,被罚款1240万元。

  三家保险公司、四家保险资管公司被罚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本次共有4家保险公司或分公司被罚,分别为阳光财险、中邮人寿、陆家嘴国泰人寿和人保健康。

  具体看来,阳光财险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教练车车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金融机构贷款损失信用保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业务及管理费列支与实际用途不一致,理赔操作不符合准备金基础数据有关规定。因此,监管对阳光财险罚款130万元,阳光财险两家省级分公司和四家支公司分别罚款50万元,9名相关责任人被罚单8万至10万元不等,合计罚款518万元。

  陆家嘴国泰人寿共涉及7项违法违规事实,分别为虚列会议费套取费用,提供虚假的保险中介业务报告、报表、文件、资料,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个人从事保险销售活动,未按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部分保单客户资料信息不真实,双录质量较差且未按规定进行质检。陆家嘴国泰人寿、陆家嘴国泰人寿北京分公司以及其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312万元。

  根据行政处罚信息显示,中邮人寿涉及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9项,分别为未经批准变更公司营业场所,公司内部管理不健全,购买的二级资本债券未按偿付能力监管规则计量最低资本,投资银行存款不符合监管规定,债券投资不审慎,备案前开展境内外股权投资,未实现决策流程的信息化和控制化,未如实提供培训课件资料,通过银保渠道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部分投保人不符合监管规定中的年龄要求且未人工核保。中邮人寿被罚147万元,相关责任人被罚8万元至10万元不等。

  因财务数据不真实,人保健康、人保健康广东分公司以及相关负责人合计被罚41万元。

  另外,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披露了对4家保险资管公司的处罚情况。

  合众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473万元。根据行政处罚信息,合众资管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包括投资银行存款不符合监管规定;信托投资投前风控不审慎;投资非融资类集合信托不合规;统计数据不真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合众资管被处罚430万元;时任合众资管总经理时宝东被罚5万元;时任合众资管资产管理部总经理徐红霞被罚8万元,其他2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10万元。

  中国人保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因支农支小融资捆绑销售保险产品;股权投资计划投后管理不规范;通过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商业住宅;投资的信托计划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资金;债权投资计划项目资本金投后管理不规范,被罚240万元,4名相关责任人分别被罚7万元或10万元。

  光大永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光大永明资管)及其相关责任人,因投资银行存款不符合监管规定;信托投资投前风控不审慎;投资非融资类集合信托不合规;统计数据不真实,合计被罚164万元。其中,光大永明资管被罚140万元,5名相关责任人被罚4万元或8万元。

  此外,因债权投资计划资金管理和使用违反保险资金运用相关监管规定,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33万元。(更多报道线索,请联系本文作者魏薇:vivi1257@163.com)(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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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中元 常涛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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