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12月21日电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季晓南21日表示,完善内外部治理体系是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
12月21日,2023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暨第十二届财经中国V论坛在北京举行。本次论坛由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新闻社指导,由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中新经纬、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学术顾问委员会主办,中信改革发展研究基金会、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联合主办。
论坛现场,季晓南指出,加强民营企业的内外部治理体系建设,无论对民营企业自身发展,还是对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国务院国有重点大型企业监事会原主席季晓南 中新经纬摄
季晓南认为,完善内外部治理体系是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措施。“中国是世界公认的历经数千年没有中断的文明大国,但具有数百年历史的中国企业数量寥寥无几,这一历史现象值得深思。企业持续发展不能依靠个别企业家,企业基业长青的关键,一是要靠制度保证,包括公司治理、现代企业制度;二是要靠文化传承。”
“治理体系滞后是制约一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制度性原因”,季晓南说,十八大以来,国际国内形势和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些大型甚至特大型中国民营企业遭遇严重困难或在等待清算。这就要求我们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外部治理体系建设。
谈及影响民营企业可持续发展的治理体系因素时,季晓南分析认为:
一、理论认识偏差。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一些机构和学者对此理解上可能存在误差,具体到政府与民企的关系上,他们认为,民企的产权归企业家所有,民企的经营管理政府不应干预,他们担心政府加强对民企的治理监管,会导致干预民企的经营管理。
二、思想理念偏差。从实践看,存在“三重视三忽视”的倾向,即,重视民营企业鼓励支持政策的制定,忽视引导民营企业治理体系的建设;重视民营企业特别是有条件民营企业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忽视民营企业发展外部治理体系的建设;重视民营企业出现严重问题后的善后处理,忽视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事先防范体系建设。
三、治理体系偏差。从这些年出现严重经营困难的很多民营企业来看,经营发展的内生动力十足,但防范化解经营风险的“刹车机制”不灵,一旦企业经营的外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不少民营企业就很容易陷于困境。可以说,生产经营出现重大问题的大中型民营企业,基本都存在治理结构不完善的问题。
四、制度安排偏差。从国家治理体系讲,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专门论述了完善国有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问题,但对完善促进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内外部治理体系论述不多。今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明确提出,引导民营企业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应该说,这一问题已经提上了中央议事日程。
季晓南最后称,完善民营企业持续发展的内外部治理体系建设,促进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进行不断的努力。至少要在三方面取得积极明显成效:一是要树立正确的理念和指导思想,二是要明确各类企业都要完善治理结构,三是要充分发挥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外部治理作用。(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