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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思创医惠收移送起诉告知书:涉嫌欺诈发行证券等
中新经纬 | 2025-12-31 18:35:37

  中新经纬12月31日电 思创医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思创医惠或公司)31日晚公告,近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的《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杭公(经)移审告字[2025]00471号)(以下简称《告知书》)。

  《告知书》显示,公司等涉嫌欺诈发行证券,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杭州市公安局已侦查终结,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现将该案移送至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公告表示,截至目前,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有序运行。本次事项系前期涉案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的正常司法程序推进,公司将积极配合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依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预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

  此前,思创医惠于2025年8月14日收到杭州市公安局出具给公司的《调取证据通知书》【杭公(经)调证字[2025]00481号】。《调取证据通知书》显示,杭州市公安局侦办的公司等涉嫌欺诈发行证券案需调取公司有关证据材料。

  回溯公告显示,2024年1月8日,思创医惠曾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市场禁入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对思创医惠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经查明,思创医惠和时任董事长、总经理章笠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一)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情况

  2020年7月5日,思创医惠公开披露《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申报稿。2020年10月22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召开会议,对思创医惠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审核通过。2020年12月16日,思创医惠公告称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已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

  2021年1月22日,思创医惠公开披露《募集说明书》,其中包含其2017年、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9月的财务数据。2021年2月1日,思创医惠披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称,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81700.00万元。

  (二)思创医惠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闻然)、上海洗凡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洗凡)、深圳市雨淋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医信惠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医信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华上软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华上)、河南裕景医疗器械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裕景)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年1-9月累计虚增营业收入60960200.21元,累计虚增成本6288117.34元,虚增利润52370662.5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56.81%。

  二、思创医惠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开展虚假业务等方式,2019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34929355.97元,虚增利润33021672.43元,占当期利润总额20.03%。思创医惠《2019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思创医惠通过全资子公司医惠科技与杭州闻然、上海洗凡、深圳雨淋、杭州开泰新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泰新)、医信惠通开展虚假业务,以及提前确认与广东华上、河南裕景相关业务的收入、成本等方式,2020年累计虚增营业收入96468786.13元,累计虚增成本9228186.66元,虚增利润83941383.25元,占当期利润总额67%。思创医惠《2020年年度报告》中相应财务数据未能如实披露。

  浙江证监局认为,思创医惠前述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的行为,违反《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13号)第四条、第十七条第一项、第二项,《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证监会令第168号)第五条第一款、第九条第四项、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证券法》第五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款所述的违法行为。

  章笠中在思创医惠相关公开发行文件上签字确认,未能保证相关发行文件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章笠中时任思创医惠董事长、总经理,未能有效管控医惠科技,知晓并授意相关员工实施前述虚增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等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浙江证监局认为,思创医惠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未能如实披露,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违法行为。章笠中在思创医惠相应定期报告上签字确认,未能保证相关定期报告真实、准确、完整,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之规定。章笠中时任思创医惠董事长、总经理,未能有效管控医惠科技,知晓并授意相关员工实施前述虚增营业收入、成本、利润等行为,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思创医惠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8570万元罚款;对章笠中给予警告,并处以750万元罚款。

  《市场禁入决定书》显示,浙江证监局决定,对章笠中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思创医惠成立于2003年,2010年4月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078)。思创医惠是智慧医疗和物联网应用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是集科研、生产、服务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

  二级市场上,思创医惠31日收涨4.48%报4.43元,公司最新市值49.52亿元。(中新经纬APP)

来源:中新经纬

编辑:郭晋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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