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股三大指数高开,纳指涨0.57%】美股三大指数开盘上涨,道琼斯指数涨0.04%,标普500指数涨0.3%,纳斯达克综合指数涨0.57%。(中新经纬APP)
【10月2日《新闻联播》要闻(下)】9.“以旧换新”点燃国庆中秋假期消费热潮;10.自贸创新赋能陆海联动广西开放发展谱新篇海南持续扩大开放激发经济活力;11.国内联播快讯:(1)全国累计提交2881.4万条育儿补贴申报信息;(2)国家14项举措大力发展数字消费;(3)“十四五”我国办理不动产“带押过户”超56万笔;(4)我国首制万吨级纯电动智能集装箱船在江西下水;(5)2025国庆档票房(含预售)超6亿元;(6)大型季播节目《城市风华录》深圳篇今晚播出;12.我驻外使馆等举办活动庆祝新中国成立76周年;13.巴称以军袭击致51人死亡以称正逐步全面包围加沙城;14.国际联播快讯:(1)俄称控制一居民点乌称击退俄军进攻;(2)美参院再否临时拨款政府“停摆”持续;15.美丽中国。(央视网)
【10月2日《新闻联播》要闻(上)】1.习近平给天津大学全体师生回信强调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2.央视快评: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3.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团结奋斗——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6周年招待会上的重要讲话引发干部群众热烈反响;4.欢度多彩假日礼赞美好生活;5.国庆中秋假期红色旅游热度持续攀升;6.假期出行客流高位运行旅游线路升温;7.假期首日高速公路新能源汽车充电量同比增长41.95%;8.假期坚守岗位重大工程建设加速推进。(央视网)
【欧洲股市开盘】欧洲股市开盘普涨,截至发稿,英国富时100指数涨0.23%,法国CAC40指数涨0.97%,德国DAX30指数涨0.63%。(中新经纬APP)
【2025年电影总票房超去年全年】据灯塔专业版数据,截至2025年10月2日14时,2025年全国总票房已达425.07亿,超越去年2024年全年总票房425.02亿,目前年度票房排行前十影片均为国产片。(中新经纬APP)
【日韩股市收盘】日经225指数收盘涨0.87%,报44936.73点。韩国综合指数收盘涨2.7%,报3549.21点。(中新经纬APP)
【达美航空两架飞机滑行时低速相撞】据美国媒体当地时间10月2日报道,两架美国达美航空公司旗下的支线飞机在纽约拉瓜迪亚机场滑行时低速相撞,一架飞机机翼受损,一人受轻伤。(央视新闻客户端)
【2025国庆档票房破5亿】据灯塔专业版实时数据,截至10月2日12时25分,2025年国庆档(10月1日—10月8日)档期总票房(含预售)突破5亿。(中新经纬APP)
【长三角铁路预计10月2日发送旅客同比增超10%】从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获悉,10月1日,该集团公司实际发送旅客420.5万人次,创国庆运输单日客发量历史新高。其中,上海直属站当日发送旅客81.2万人次,创该站单日客发量历史新高。10月2日,长三角铁路预计发送旅客400万人次,较去年同期多发送旅客近36.7万人次,增幅超10%,客流持续呈现高位态势。(澎湃新闻)
【港股三大指数集体高开】10月2日,港股三大指数集体高开。恒生指数开盘涨0.23%,恒生科技指数涨0.27%,恒生中国企业指数涨0.12%。快手涨近3%,奇瑞汽车涨超1%。(中新经纬APP)
21:09
V观财报|沈阳化工年报涉嫌存虚假记载将被ST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沈阳化工30日盘后公告,公司9月30日收到辽宁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辽宁证监局表示,经查明,沈阳化工等相关责任人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沈阳石蜡化工有限公司(简称“沈阳蜡化”)是沈阳化工的全资子公司。2018年至2021年,沈阳蜡化为满足管理及考核要求,通过在成本核算过程中人为调整原材料生产投入数量、半成品和产成品数量以及延迟确认存货的方式虚减(虚增)营业成本,虚增(虚减)利润总额、虚减存货。 上述行为导致沈阳化工2018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8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3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80.44%、虚减存货5.09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57%,虚增预付账款3.42亿元,虚减应付账款2.97亿元; 《2019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2.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2.0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29.40%,虚减存货9520.06万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1.07%,虚增预付账款490.68万元,虚减应付账款4.25亿元; 《2020年年度报告》虚减营业成本1.0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04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9.14%,虚减存货5.87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5.61%,虚增预付账款10.26亿元; 《2021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成本1.48亿元,虚减利润总额1.48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0.11%,虚增存货2.91亿元,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2.88%。 沈阳化工已披露相关公告对财务数据进行了更正。另查明,当事人主动供述相关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 上述违法事实,有沈阳化工相关公告、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等财务资料、检验报告、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 辽宁证监局认为,沈阳化工上述行为涉嫌违反200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2005年《证券法》)等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所述违法行为。 孙泽胜在2018年任沈阳化工总经理兼董事期间,未审慎关注沈阳蜡化利润数据异常情况;在2019年至2021年任沈阳化工董事长兼总经理、沈阳蜡化董事长、执行董事期间,全面负责沈阳化工和沈阳蜡化的经营管理,决策指挥沈阳蜡化利润、存货等财务数据调整事项。孙泽胜未能保证沈阳化工《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沈阳化工时任总会计师李忠主管沈阳化工会计工作,组织实施沈阳蜡化利润、存货等财务数据调整事项,未能保证沈阳化工《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2005年《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第三款、《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前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沈阳化工时任董事、沈阳蜡化时任总经理杨林,负责沈阳蜡化生产经营工作,未审慎关注沈阳蜡化生产经营情况,未能保证沈阳化工《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前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沈阳化工时任董事,沈阳蜡化时任总经理姜立辉,负责沈阳蜡化生产经营工作,未审慎关注沈阳蜡化生产经营情况,未能保证沈阳化工《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涉嫌违反《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是前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沈阳蜡化时任财务处负责人冷昭甲,负责沈阳蜡化财务工作,具体实施了沈阳蜡化利润、存货等财务数据调整行为,与前述违法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前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辽宁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孙泽胜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的罚款。 三、对李忠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四、对杨林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五、对姜立辉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六、对冷昭甲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孙泽胜作为沈阳化工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沈阳蜡化时任董事长、执行董事,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行为恶劣、严重扰乱证券市场秩序、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违法情节较为严重,依据《证券法》等规定,辽宁证监局拟决定:对孙泽胜采取8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李忠作为沈阳化工时任总会计师,组织实施财务造假行为,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等规定,辽宁证监局拟决定:对李忠采取5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宣布决定之日起,在禁入期间内,除不得继续在原机构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原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外,也不得在其他任何机构中从事证券业务、证券服务业务或者担任其他证券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影响方面,沈阳化工表示,结合公司本次收到的《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8.1条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5.2条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沈阳化工称,本次行政处罚最终结果将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行政处罚决定书》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沈阳化工还表示,将在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开展,市场及客户有序拓展,融资情况稳定。公司对《事先告知书》所涉事项带来的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 同日,沈阳化工公告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1天,将于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公司股票简称自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由“沈阳化工”变更为“ST沈化”;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698”。(中新经纬APP)20:40
V观财报|世名科技董事长陆勇解除留置变更为责令候查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世名科技30日盘后公告,9月30日,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陆勇家属的通知,被告知其收到启东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变更留置措施通知书》,启东市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陆勇的留置措施,变更为责令候查。目前,陆勇先生已能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总裁等职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 7月28日晚间,世名科技曾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裁陆勇家属的通知,被告知其收到启东市监察委员会签发的《留置通知书》,陆勇因江苏半步堂置业有限公司相关事宜被实施留置,本次留置为陆勇个人事务,与公司无关。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相关机关的其他通知。 2024年年报介绍,世名科技专注于纳米着色材料(色浆)、功能性纳米分散体、特种添加剂、电子化学品及智能调色系统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简历显示,陆勇,男,1974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南大学本科学历。任江苏锋晖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华晖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半步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锋晖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世名科技实际控制人,任公司董事长、总裁职务。 截至9月30日收盘,世名科技跌0.15%报13.62元/股。(中新经纬APP)20:00
V观财报|白银有色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被出具警示函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白银有色30日盘后公告,公司9月30日收到甘肃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甘肃证监局表示,经查明,白银有色因在编制前期报表时,未能合理预计子公司上海红鹭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对三家供应商的预付账款减值情况,对公司2019年度至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影响公司2019年度至2021年度、2023年度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以及2022年度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其中,2019年至2021年净利润分别调减2381.98万元、4763.97万元 、4763.97万元,2023年净利润调增2492万元。 甘肃证监局表示,白银有色在编制2019年至2023年年报时会计处理不谨慎,导致公司多年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财务数据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 王普公作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李志磊、王彬作为时任总经理,吴贵毅、徐东阳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应当对上述行为负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甘肃证监局决定对白银有色、王普公、李志磊、王彬、吴贵毅、徐东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相关责任人应认真吸取教训,提高规范运作意识,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白银有色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将严格按照甘肃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切实加强对《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持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规范运作意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及业务活动均正常开展,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中新经纬APP)19:08
V观财报|南新制药涉嫌年报信披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南新制药30日盘后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南新制药表示,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4月,南新制药公告称,自查发现,公司2023年12月底销售的部分产品在2023年确认收入的条件不充分,应计入2024年收入,调减2023年收入2453.97万元,占2023年营业收入的3.4%。因此,公司对上述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拟更正《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相关科目。 资料显示,南新制药是一家主营流行性感冒等抗病毒、传染病防治药品,以及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糖尿病等其他重大疾病治疗药品研发、生产与销售的制药企业。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南新制药营业收入6184.63万元,同比降71.2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00.23万元,同比降493.23%。对业绩波动,该公司称,部分产品价格持续下调,加之报告期内流感病例较少、市场需求不足,拥有较高毛利产品的销售占比有所降低,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毛利率均有所下降。(中新经纬APP)18:08
V观财报|ST绝味未如实披露营收被罚400万元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ST绝味30日盘后披露关于收到湖南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 ST绝味2024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6月7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绝味于2025年9月19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收到湖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湖南证监局表示,经查明,绝味食品(即“ST绝味”)存在违法事实。 2017年至2021年期间,绝味食品未确认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收入,导致年度报告少计营业收入,占对应年度公开披露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48%、3.79%、2.20%、2.39%、1.64%。公司2017年至2021年各年年度报告未如实披露营业收入。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询问笔录、情况说明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绝味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所述违法行为。2005年《证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戴文军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知悉公司实际管理加盟门店装修业务,未对加盟门店装修业务进行规范管理,未将其纳入到上市公司经营、核算体系,并在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彭才刚时任公司财务总监,安排财务部员工出借个人银行账户,未规范加盟门店装修业务的核算,并在2017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彭刚毅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彭刚毅时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未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并在2017年至2020年年度报告上签字,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湖南证监局决定:一、对绝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二、对戴文军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三、对彭才刚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四、对彭刚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上述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没款直接汇交国库。 ST绝味表示,根据本次收到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但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规定的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 ST绝味表示,将结合《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追溯调整相关财务报表,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流程建设,提升内控合规。 近期,ST绝味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表示,公司将做好相关工作并在满足条件后争取尽快申请撤销风险警示。 公开资料显示,ST绝味主营卤制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形成了以综合信息系统及供应链整合体系为支持、以直营连锁为引导、以加盟连锁为主体的标准化门店运营管理体系。 2025年上半年,ST绝味营业收入28.2亿元,同比降15.5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亿元,同比降40.71%。对业绩波动,公司提到,报告期内销量下降。(中新经纬APP)16:39
V观财报|曙光数创披露海光信息合并中科曙光进展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曙光数创30日盘后公告,公司收到海光信息发来的《关于要约收购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进展情况的函》。 2025年6月6日,海光信息与中科曙光签署《换股吸收合并协议》,海光信息拟以向中科曙光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换股吸收合并中科曙光。 海光信息为合并方,中科曙光为被合并方,即海光信息向中科曙光的全体换股股东发行A股股票,交换该等股东所持有的中科曙光股票。 本次换股吸收合并完成后,中科曙光将终止上市,海光信息将承继及承接中科曙光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 根据《证券法》和《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前述交易将构成海光信息对于曙光数创的间接收购,海光信息需履行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向曙光数创除曙光信息产业(北京)有限公司以外的其他所有持有上市流通普通股的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2025年6月9日,曙光数创披露了《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2025年8月8日,曙光数创披露了《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2025年9月5日,曙光数创再次披露了《曙光数据基础设施创新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要约收购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次要约收购系为履行法定要约收购义务而发出,不以终止曙光数创上市地位为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以海光信息换股吸收合并中科曙光完成为前提,海光信息换股吸收合并中科曙光事项尚需履行海光信息和中科曙光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海光信息和中科曙光股东会审议通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经营者集中事项的审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注册等程序后方可实施。 目前,本次要约收购计划未发生变化,海光信息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但无法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披露之日起60日内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海光信息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满足要约收购条件时及时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在此之前,海光信息将每30日告知曙光数创有关本次交易进展情况,直至公告要约收购报告书。 资料显示,曙光数创是一家以数据中心高效冷却技术为核心的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供应商,主营业务为浸没液冷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冷板液冷数据中心基础设施产品及模块化数据中心产品的研究、开发、生产及销售,以及围绕上述产品提供系统集成和技术服务。 中科曙光通过北京曙光信息持有曙光数创62.07%的股份。如本次权益变动完成,曙光数创控制权结构将发生变更,公司控股股东仍为北京曙光信息,海光信息将间接持有公司62.07%的股份,因海光信息无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曙光数创无实际控制人。 2025年上半年,曙光数创实现营收1.4亿元,同比增43.2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7.22万元,同比降617.47%。(中新经纬APP)16:31
V观财报|臻镭科技董事长郁发新解除留置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臻镭科技30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郁发新家属处获悉,黄石市监察委员会已解除对郁发新的留置措施。目前郁发新能够正常履行公司董事长职责,公司董事张兵不再代为履行董事长的相关职责。 9月21日,臻镭科技曾公告,公司于当日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郁发新家属处获悉,郁发新被黄石市监察委员会实施留置措施,暂不能履行董事相关职责。 彼时公告提到,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公司未收到相关机关对公司的任何调查或者配合调查文件,公司亦未知悉留置调查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示相关风险。 据臻镭科技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郁发新,1975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7年9月至1999年6月,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硕士学位;2000年3月至2002年6月,于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通信与信息系统专业博士学位;2002年6月至2005年12月,担任UT斯达康公司高级研发工程师;2006年1月至今,浙江大学航空航天学院教授;2017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股份公司改制后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企业网站信息显示,臻镭科技成立于2015年9月,专注于终端射频前端芯片、高密度封装微波模组和微系统,是集设计开发、研制、生产和销售为一体化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臻镭科技实现营业收入2.05亿元,同比增长7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2亿元,同比增长1006.99%。 二级市场上,臻镭科技9月30日收涨1.24%报65.3元/股。(中新经纬APP)16:12
V观财报|亚世光电及董事长贾继涛等被警示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因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亚世光电及董事长贾继涛等2人被警示。 亚世光电30日盘后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亚世光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贾继涛(JIA JITAO)、贾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以下简称《警示函》)。 《警示函》显示,经查,辽宁证监局发现亚世光电存在如下问题,导致公司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相关财务信息不准确。 1、部分出口业务销售收入确认时点早于控制权转移时点,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 2、未对原材料和在产品进行跌价测试;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进行存货跌价测试时,未考虑税费和销售费用的影响;未考虑亏损合同的或有事项。上述行为造成部分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不充分。 3、公司标准成本核算实际执行过程中存在不定期更换取数标准,且存在某些成本中心漏改的情况,以及费用总额与工时总额口径不一致,相关部门给定工时有误等情况,影响不同期间的营业成本。 4、部分未满足条件的库存商品列报在发出商品项目。 5、年度采购总额计算错误,造成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的比例披露错误。 辽宁证监局指出,亚世光电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三款,公司董事长兼总裁贾继涛(JIA JITAO)及财务总监贾艳应当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亚世光电及贾继涛(JIAJITAO)、贾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开资料显示,亚世光电主营业务为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定制化液晶显示器及电子纸显示模组等光电显示产品,包括单色液晶显示器、TFT液晶显示器、电容式触摸屏模组、黑白及三色、四色、E6电子纸显示模组等。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亚世光电实现营业收入4.32亿元,同比增长30.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8.04万元,同比减少36.21%。 二级市场上,亚世光电30日收涨0.79%报19.16元/股。(中新经纬APP)16:04
V观财报|交大思诺董事长李伟被留置
中新经纬9月30日电 北京交大思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交大思诺”)9月30日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李伟家属的通知,其收到由天津市滨海新区监察委员会签发的关于李伟的《留置通知书》,李伟被实施留置。 来源:交大思诺公告 交大思诺表示,鉴于李伟暂无法履行董事长职责,为了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经营决策的顺利开展,维护公司经营和治理的稳定性,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同意由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民代为履行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的全部职责及李伟在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成员的职责,同时授权张民代表公司对外签署重大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定期报告等相关文件。代行职责的期限自推举之日起至李伟恢复履行职责或公司选举产生新任相关职务人员之日止。 交大思诺称,公司拥有完善的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机制,日常经营管理由公司高管团队负责。目前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一切正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正常履职,董事会依法履行相关职责。 交大思诺表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知悉上述事项的进展及结论。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对相关工作进行妥善安排,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交大思诺2024年年报显示,李伟:男,197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本科学历。1994年8月至1998年5月,就职于北京交通大学,担任电子信息工程学院教师;1998年6月至1999年6月,就职于新加坡领先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部客户经理;1999年7月至2000年1月,就职于北京追日科技有限公司,担任市场部高级经理;2000年1月至2001年3月,就职于北京怡嘉行科技有限公司,担任销售部经理;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就职于Uniways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2002年1月至2004年12月,就职于北京瑞斯康达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系统集成部高级经理;2005年1月至2015年6月,就职于北京交大思诺科技有限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长;2015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 资料显示,交大思诺主营业务为轨道交通列车运行控制系统关键设备的研发设计、组织生产、销售及技术支持,主要体现为产品的系统设计及软硬件开发和产品实现的全流程管控。 202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8亿元,同比下降18.4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18.68万元,同比下降51.64%,主要原因系机车信号CPU组件产品受终端客户需求减少,收入下降。(中新经纬APP)21:52
V观财报|路桥信息多期财报不准确被责令改正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厦门路桥信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路桥信息”)29日公告称,收到厦门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来源:路桥信息公告 具体来看,厦门证监局表示,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5号)的规定,该局对路桥信息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2023年度、2024年度收入利润核算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导致2023年、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有关财务信息不真实、不准确。 路桥信息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规定,厦门证监局决定对路桥信息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督管理措施,并根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将相关情况记入诚信档案。厦门证监局后续将进一步调查处理,依法依规进行追责问责。 厦门证监局表示,路桥信息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进行全面自查自纠,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方案,60日内完成整改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健全公司相关业务和财务内部控制,严格规范会计核算,及时更正前期会计差错和年报相关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谈及相关风险,路桥信息表示,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4.1条第(三)项规定,上市公司出现“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责令改正,但公司未在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且在公司股票停牌2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则可能被北京证券交易所实施股票退市风险警示。 路桥信息称,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自查自纠,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已完成自查并作出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后续将根据规定,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相关更正事项进行专项鉴证并出具专项鉴证报告。同时,公司将按照监管要求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在规定时限内全面完成整改,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严格规范财务核算,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开资料显示,路桥信息主营业务为运用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为交通领域提供信息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以及运维、运营等服务。 2025年上半年,路桥信息实现营收3044.3万元,同比下降53.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89.4万元,同比下降367.77%。 对于业绩下降,路桥信息称,公司受季节性波动及主要客户行业特点影响,原计划二季度推进实施的重点项目未能按期完成合同签订及实施,需延后至下半年进行合同签订及交付验收,使得上半年营业收入同比下降幅度较大。同时,应收账款催收成效不及预期,本期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比上年同期增加,使得报告期内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中新经纬APP)21:41
V观财报|司尔特前任董事、高管等涉嫌职务侵占巨额财产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司尔特29日晚间公告,9月29日,公司收到宣城市公安局送达的《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和宣城市人民检察院送达的《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 2023年底,司尔特在自查过程中发现了部分管理人员存在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实业公司(简称“贵州路发”)巨额财产的情况,经多次约谈相关人员,其拒不配合公司自查并相继辞职。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向宁国市公安局报案,并于2024年1月18日发布《关于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告》。 此次披露的《移送审查起诉告知书》主要内容为:“金政辉等人涉嫌职务侵占一案,我局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现将该案移送至宣城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法律援助告知书》主要内容为:“本院已经收到宣城市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犯罪嫌疑人金政辉、方君、黄席利、田明华、金国清、姚静、文继兵、周绍武、孙彬等人涉嫌职务侵占罪,方君、孙彬等人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金国清、方君、姚静、文继兵、马磊等人涉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一案的案件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现告知你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如果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司尔特表示,根据公司了解,本次移送审查起诉涉及公司的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即金国清、金政辉、方君、文继兵、田明华以及部分公司员工和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工作人员,涉嫌的主要犯罪事实包括上述人员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侵占公司以及全资子公司贵州路发等的巨额财产;涉嫌虚构尿素采购交易将公司资金转出,再虚构有机肥销售回流部分资金并骗取政府补贴;涉嫌在虚构尿素采购交易的过程中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为实施上述犯罪行为而发生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行为。最终将以司法机关生效判决书查明的事实为准。 司尔特还表示,鉴于相关犯罪事实中,公司前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金国清、方君、文继兵等涉嫌接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犯罪行为,公司也在本次移送审查起诉中被认定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的单位犯罪,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即使未来生效判决认为公司构成单位犯罪,也将对公司仅判处罚金,并主要追究时任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同时,公司在职务侵占犯罪中系被害单位。 司尔特提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本案尚处于审查起诉阶段,在案件移送审查起诉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宣城市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工作,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履行诉讼义务,积极请求司法机关帮助公司全面追赃挽损。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目前,司尔特已被中国证监会立案。 9月,司尔特公告称,公司于2025年9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送达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 司尔特表示,公司及董事会已先后在《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中进行“特别提示”,提示“随着有权机关对所涉事项检查、调查或侦查的进一步深入,涉案数额可能进一步扩大,所涉事项对公司以前年度审前财务报表的影响也将进一步扩大,届时公司将根据有权机关的最终检查、调查或侦查结论,再次依法依规调整、更正相关财务数据”。 资料显示,司尔特从事各类磷复肥、专用测土配方肥、生物有机肥料及新型肥料等肥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与服务,现拥有安徽宁国、宣城、亳州三大化肥生产基地与宣城马尾山硫铁矿山、贵州开阳磷矿山。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袁启宏。 2025年上半年,司尔特是实现营收21.83亿元,同比增7.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518.08万元,同比降43.60%。该公司称,2025年上半年,国际硫磺价格持续攀升,国内硫磺、硫酸采购价格同比大幅上涨,钾肥采购价同比也有较大幅度上涨,导致公司磷肥产品成本同比上升,毛利率下降。(中新经纬APP)20:20
V观财报|安奈儿创始人曹璋辞去董事长职务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29日盘后,安奈儿公告,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曹璋、冯旭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曹璋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曹璋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奈儿品牌总经理。冯旭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冯旭辞去上述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安奈儿品牌财务负责人。 公告称,曹璋、冯旭原定的任职期间为2023年1月10日至2026年1月9日,根据规定,曹璋的辞职将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3人,曹璋将继续履行职责至选举出新的董事,冯旭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曹璋持有公司股份3056241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4.35%。曹璋所持股份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其做出的相关承诺。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冯旭未持有公司股份,持有公司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63000份。本次辞去公司副董事长、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后,冯旭仍担任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其仍符合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条件,上述股票期权将依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予以保留。 安奈儿表示,曹璋、冯旭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曹璋为安奈儿创始人。简历显示,曹璋,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冈比亚共和国永久居留权、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中国纺织大学本科学历,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硕士学位。曹璋于1996年创建“安尼尔童装店”;2001年9月创建公司前身深圳市岁孚服装有限公司;2001年9月至2013年12月任公司前身岁孚服装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3年12月至2022年4月任本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 继任者方面,安奈儿表示,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文涛为公司总经理;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宋欢洋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另外,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文涛、林乐水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8月,安奈儿控制权发生了变更。 安奈儿8月14日晚间公告,2025年6月9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璋、王建青与新创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曹璋拟向新创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1874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8%;王建青拟向新创源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576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25%。 曹璋和王建青本次合计转让股份277644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03%。本次股份转让价格为15.21元/股,转让价款合计约4.22亿元。 同日,曹璋与新创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表决权放弃协议》的约定,曹璋自愿、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合法持有的全部剩余公司30562419股限售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对应的表决权,弃权期间为自《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至不再持有任何剩余股份之日止。 安奈儿表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将发生变更。新创源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黄涛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已于2025年8月13日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公告显示,黄涛为世纪金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集团总裁。 据公开资料,安奈儿经营童装29年,旗下“ANNIL 安奈儿”品牌已有20多年的历史,是国内较早创立的童装品牌之一。公司直营渠道基本覆盖了全国主要城市,与天虹、华润万家、茂业百货等众多知名商业集团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公司除了在淘宝天猫、唯品会、抖音等主流电商平台持续发力外,也顺应趋势与小红书、得物等社交电商平台合作。与此同时,公司官方小程序(安奈儿 Annil+)正式上线,并成功入驻TEMU等跨境电商平台,以拓宽海外市场。 业绩方面,2020年至2024年及2025年上半年,安奈儿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0.47亿元、-0.03亿元、-2.37亿元、-1亿元、-1.15亿元及-0.29亿元。(中新经纬APP)20:12
V观财报|有棵树第一大股东等被立案: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重大信息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有棵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有棵树”)29日发布公告称,股东肖四清、王维与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来源:有棵树公告 因涉嫌未按规定披露其他重大信息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肖四清、王维与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立案。 有棵树表示,股东肖四清、王维与深圳市天行云供应链有限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棵树2025年半年报显示,王维是有棵树第一大股东,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18524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89%。同时,王维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71545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8.00%。 公开资料显示,跨境电商出口业务仍是有棵树当前核心主业,运营实体主要包括深圳有棵树与长沙有棵树。跨境电商出口业务的主要业务模式为,B2C 模式下,依托海外第三方综合性电商平台,向境外消费者售卖中国制造的高性价比产品。 2025年上半年,有棵树实现营收4257.3万元,同比下降81.3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7.7万元,同比增长106.08%。对于营收下降,有棵树称,跨境电商主要运营主体资金压力仍较大,跨境电商业务销售规模持续下降导致。(中新经纬APP)19:32
V观财报|*ST星农被证监会立案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ST星农29日盘后公告,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ST星农表示,目前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和业务均正常开展,在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9月26日晚间,*ST星农公告称,2023年度,公司在农业机械主营业务的基础上,创新开拓农事服务作为第二主营业务,因业务运营经验及过程管控机制存在不足,导致在实际运营过程中出现了一定偏差。经公司自查,2023年度农事服务业务所涉及的公司客户存在资金回流的情形,未实际进行采收业务,不具备商业实质,不满足收入确定的条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自查情况,并基于审慎性原则,公司对上述问题产生的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调整。 *ST星农需要更正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合并财务报表、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一季度合并财务报表、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公开资料显示,*ST星农主要从事农业机械的研发、制造、销售与服务。产品包括拖拉机、履带式旋耕机等耕种环节机械,插秧机等种植机械,履带自走式稻麦油联合收割机、轮式稻麦联合收割机、采棉机、花生收获机等收获机械,无人机、喷药机等田间管理机械,烘干机、轮式压捆机、自走式履带打捆机、制肥机等收后处理机械。 二级市场上,截至9月29日收盘,*ST星农报6.01元/股,公司总市值16亿元。(中新经纬APP)19:23
V观财报|天邦食品被警示并收监管函 董事长张邦辉等遭监管谈话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因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天邦食品及相关人员被宁波证监局采取行政监管措施,并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天邦食品29日盘后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近日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3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2024年6月18日,天邦食品披露安徽国元天邦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因股权回购纠纷起诉天邦食品、汉世伟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请求支付股权回购款的重大诉讼事项。2025年1月13日,天邦食品收到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股权回购纠纷诉讼事项作出的一审民事判决书(下称“一审判决”),但公司未及时披露。 宁波证监局指出,天邦食品未及时披露重大诉讼进展情况,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裁张邦辉、董事会秘书兼副总裁章湘云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和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天邦食品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张邦辉、章湘云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依据《证券期货市场诚信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第十一条的规定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29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张邦辉、章湘云的监管函》(下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对于上述一审判决,天邦食品迟至2025年4月30日才在《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4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中披露。 深交所支持,天邦食品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一款、第7.4.4条的规定。 天邦食品董事长兼总经理张邦辉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天邦食品董事会秘书章湘云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一款、第4.3.1条第一款、第4.4.2条第一项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天邦食品于1996年在浙江省余姚市创立,2007年在深交所挂牌上市,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据天邦食品2025年8月份商品猪销售情况简报,2025年1-8月,公司销售商品猪402.46万头(其中仔猪销售135.78万头),销售收入54.50亿元,销售均价16.05元/公斤(商品肥猪均价为14.61元/公斤),同比变动分别为-1.00%、-4.76%、-8.95%。 二级市场上,天邦食品29日收跌1.01%报2.93元/股。(中新经纬APP)19:06
V观财报|窗口期违规增持,洪都航空时任董事康颖蕾被监管警示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上交所网站29日披露关于对江西洪都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洪都航空”)时任董事康颖蕾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来源:上交所网站 上交所表示,经查明,2025年8月22日,洪都航空时任董事康颖蕾通过二级市场集中竞价交易买入公司股票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成交价格为41.57元/股,成交金额为831400元。2025年8月30日,公司披露2025年半年度报告。 上交所表示,康颖蕾作为公司时任董事,在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增持,违反了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交所决定,对洪都航空时任董事康颖蕾予以监管警示。 简历显示,康颖蕾先后毕业于西南财经大学、四川大学,硕士学位。历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党群办主任,综合管理部副部长、部长。现任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审计法律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中直股份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董事。 洪都航空表示,康颖蕾已深刻认识到本次误操作的后果,深感自责和歉意,并就本次违规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承诺对于本次买入的公司股票,将其未来出售所产生的收益全部上缴公司;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学习,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股票交易行为,保证今后不再发生此类事件。 公开资料显示,洪都航空是国内主要的教练机研发生产基地,主要从事教练机系列产品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维修及服务保障等。当前主要产品为CJ6初级教练机、K8基础教练机和L15高级教练机。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洪都航空实现营收15.24亿元,同比增11.7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44.77万元,同比增25.48%。(中新经纬APP)19:02
V观财报|韶能股份及董事长胡启金等3人收监管函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因存在信息披露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等违规行为,韶能股份及董事长胡启金等3人收监管函。 深交所网站截图 29日,深交所网站发布《关于对广东韶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胡启金、韩卫宁、何俊健的监管函》(下称《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经查明,韶能股份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事实: 一是信息披露内容不符合法定要求。2025年4月9日,韶能股份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显示,韶能股份于2024年11月26日至2025年4月8日累计回购股份3241.66万股,并拟在股份回购完成之日起12个月内注销占总股本1.5%的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有关规定,韶能股份应当在回购之日起十日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韶能股份披露的内容与《公司法》规定不符。 二是未按规定注销回购股份并披露相关信息。韶能股份未依法在回购之日起十日注销已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并迟至2025年9月15日才披露《关于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违反了《公司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和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 深交所支持,韶能股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该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1条、第7.7.2条的规定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第二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胡启金、总经理韩卫宁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司董事会秘书何俊健未能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1.4条、第2.1.2条、第4.3.1条、第4.4.2条的规定,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韶能股份成立于1993年6月,1996年8月30日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主营业务为能源(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常规能源)、生态植物纤维制品(安全健康纸品)、精密(智能)制造投资开发与经营。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韶能股份实现营业收入23.35亿元,同比增长6.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96亿元,同比减少42.43%。 二级市场上,韶能股份29日收涨0.4%报5.03元/股。(中新经纬APP)18:11
V观财报|融侨集团欠税超6.5亿元,超千套资产被查封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融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融侨集团”)29日晚间发布公告称,根据福州高新区税务局出具的《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拍卖/变卖适用)》,截至2025年8月28日,融侨集团累计欠税款651429107.02元。 来源:公司公告 融侨集团因流动性问题,未根据《责令限期缴纳 税(费)款通知书》《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通知书》的要求缴纳欠缴税款,也未提供纳税担保。福州高新区税务局拟对融侨集团名下不动产采取拍卖变卖强制执行措施,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增值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 根据福州高新区税务局出具的《查封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清单》,融侨集团未售房产共计1123个被查封;根据截至2025年9月22日公司已获悉的数据及《税务文书送达回证》,实际已被查封的资产合计约1111套。 查封资产(包含轮候查封)主要包括:坐落于台江区新港街道六一中路161号(原六一中路东侧)融侨国际公馆4楼1层01集中式商场;坐落于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燎原路136号融侨水都花园五区(江南水都5C 地块)的不动产;坐落于仓山区金山街道闽江大道167号融侨水乡酒店、酒楼、会所及融侨水乡酒店扩建工程地下1层-12层01酒店、酒楼;融侨集团名下车位约1069个等。 融侨集团表示,目前正在与福州高新区税务局就欠缴税款分期缴纳事宜进行积极沟通,争取减小上述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和偿债能力的不良影响。公司目前仍面临流动性问题,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 资料显示,融侨集团业务涉及地产开发、商业投资、酒店度假等。2025年1-6月,融侨集团总合约销售额约为33990.32万元;总合约建筑面积约为3.97万平方米;合约销售均价为0.86万元/平方米。(中新经纬APP)17:39
V观财报|*ST沐邦实控人廖志远被立案
中新经纬9月29日电 *ST沐邦29日盘后公告,公司实际控制人廖志远于9月29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5号)。因廖志远涉嫌未按规定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廖志远立案。 *ST沐邦表示,廖志远及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级市场上,*ST沐邦连续四日涨停,29日收报9.42元/股。 *ST沐邦29日盘后发布风险提示公告称,公司股票自9月24日至9月29日,连续四个交易日涨停,累计涨幅21.71%。公司生产经营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短期内上涨过快,脱离基本面,可能存在下跌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公告还提示,公司2025年1-6月营业收入为1.41亿元、净利润为-2.13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7条等相关规定,如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且利润总额、扣非前后净利润三者孰低者为负值,或者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在2025年年报披露后终止上市。 公告还称,公司于2025年7月25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252025003号)。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立案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 公开资料显示,*ST沐邦主营业务包括单晶硅棒、硅片的生产销售、益智玩具业务。(中新经纬APP)18:13
V观财报|京粮控股被责令改正,部分贸易“无商业实质”
中新经纬9月28日电 海南证监局网站近日披露关于对海南京粮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京粮控股”)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来源:海南证监局网站 海南证监局表示, 经查,发现京粮控股存在以下问题:2023年,公司子公司开展的部分棕榈油、花生油、花生米、大豆贸易,有的无商业实质,有的收入确认不符合会计准则规定,涉及收入金额298629084.17元,占公司2023年经审计营业收入的2.51%。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海南证监局决定对京粮控股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京粮控股应对上述问题开展全面整改,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贸易业务的管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应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资料显示,京粮控股主营业务为油脂油料加工、油脂油料贸易及食品加工。油脂油料加工业务品牌包括“绿宝”“古币”“火鸟”等,主要产品有大豆油、玉米油、葵花籽油、花生油、菜籽油、亚麻籽油、橄榄油、香油、麻酱等。食品加工业务品牌包括“小王子”“董小姐”“坚强de土豆仔”“古船”等,主要产品有薯片、糕点及面包。 业绩方面,2025年上半年,京粮控股期内营收42.08亿元,同比降24.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95.02万元,同比降25.39%。(中新经纬APP)在股票型ETF和跨境型ETF前三季度资金净流入前20的ETF中,化工ETF、机器人ETF、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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