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男财经|律师面对面】21日早间,“女生为交社保被负债200万”话题登上微博热搜第一。据媒体报道,北京的李女士在就职某公司期间,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某要求李女士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唯一股东,并说“不答应就不能继续缴纳社保”。然而,张某大肆举债导致公司背负巨额债务,李女士个人账户也被冻结。
此事带来哪些法律启示?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岳屾山表示,担任公司的挂名法定代表人风险很大。当公司有债务无法偿清,在诉讼执行程序时,公司法定代表人有可能被限制高消费。另外,如果这家公司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分,有关部门会首先会调查法定代表人。
岳屾山指出,如果查清了没有责任,或者是在不知情情况下担任的挂名法定代表人,可能会免责,但还是会给自己带来一定的麻烦。他提醒称,如果发现自己成为挂名的法定代表人,要及时进行纠正,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要求按照相应程序,把自己从法定代表人的职务上剔除,变更或者纠正相关错误。
此外,岳屾山称,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事件中,张某以“不答应就不能继续缴纳社保”威胁李女士,显然是一种违法行为,对于职工也是一种侵权行为,在此情况下,职工可以到社保部门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 董湘依 制作 郑铮 宅男财经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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