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中新经纬>>公告>>正文

*ST康美: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2021-12-30 23:34:25 中新经纬 个股
证券代码: 600518 证券简称: *ST康美

  中新经纬12月30日电 12月30日,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康美)发布公告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2021)粤52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公告显示,2021年6月4日,法院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并于同日指定管理人。2021年11月15日,公司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与出资人组均表决通过《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相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2021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了法院送达的(2021)粤52破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公司管理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了公司管理人执行监督工作的相关情况,并提请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近日,公司收到法院(2021粤52破1号之四《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ST康美表示,公司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实力雄厚的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合法权益,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随着债务危机的化解以及投资人的支持,公司将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也将对公司2021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公司2021年度的具体财务数据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

  *ST康美还表示,公司2020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公司2020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如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仍为负值,或公司2021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此外,*ST康美称,公司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但公司后续经营和财务指标如果不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监管法规要求,公司股票仍存在被实施终止上市的风险。(中新经纬APP)

(编辑:万可义)
查看公告原文
中新经纬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以其它方式使用。
关注中新经纬微信公众号(微信搜索“中新经纬”或“jwview”),看更多精彩财经资讯。
相关证券
600518  |  *ST康美
关于我们  |   About us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法律声明  |   招聘信息  |   网站地图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经纬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京B2-20230170]  [京ICP备17012796号-1]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18513525309 报料邮箱(可文字、音视频):zhongxinjingwei@chinanews.com.cn

Copyright ©2017-2024 jwview.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中新经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